今天下午,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劉冀民通報“黑磚窯”案審理結果。
洪洞縣廣勝寺曹生村黑磚窯窯主被告人王兵兵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王兵兵,男,山西省洪洞縣人,洪洞縣廣勝寺曹生村黑磚窯窯主,在衡庭漢承包經營期間,爲私利縱容衡庭漢等人非法拘禁強迫民工超常事件超常負荷勞動,且有親自毆打和提供交通工具追找逃跑民工的行爲,並夥同衡庭漢從火車站騙回民工3名。同時,王兵兵還飼養了4只狼狗在磚廠看場護院。
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王兵兵爲謀取私利,採用僱人看守等方法剝奪他人人生自由,強迫勞動,其行爲構成非法拘禁罪,並致一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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