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了由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合肥市瑤海區原區長王廣玉涉嫌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間,王廣玉在任合肥市瑤海區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先後收受十六個單位或個人的賄賂摺合人民幣共計237.5599萬元,其中人民幣現金204.5599萬元,房屋定金30萬元,購物卡3萬元。此外,王廣玉還有94萬餘元不能說明來源。
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