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發布國企工資總額調控辦法
效益下降企業減薪禁超10%
爲繼續做好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量的宏觀調控,使企業工資增長與經濟效益增長保持合理關係,昨天,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出了《關於做好2007年天津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調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規定,企業因效益下降應扣減的工資,最多不超過工資總額基數的10%。
《通知》指出,工資總額基數原則上以上年實發工資總額爲基礎,依據今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基準線14%核增工資,同時核增接收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等增人因素形成的翹尾工資和成建制劃入職工的工資,覈減因成建制劃出職工和職工離退休等而減少的工資。經濟效益基數:盈利企業以上年財務決算反映的實現利稅爲當年基數,虧損企業以上年實際虧損額爲當年基數。跨單位成建制劃入劃出的,適度考慮經濟效益指標變化的合理因素後確定。新建企業工資總額基數和經濟效益基數以全市上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平均水平覈定。
企業填寫《2007年企業工資實行“兩低於”調控辦法基數覈定表》後,要嚴格按照工資總額調控管理的程序報其主管部門認定,經主管部門認定後分別報相關區縣國、地稅務分局備案。企業要嚴格按照工資總額“兩低於”辦法有關規定,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同時,實現職工收入穩定增長。企業因效益下降應扣減的工資,最多不超過工資總額基數的10%。
新聞名詞:
“兩低於”:實行調控的企業按照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於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增長幅度低於本企業增加值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調控企業工資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