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至今年6月底,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587起,破案1371起,涉案總價值3億多元,挽回經濟損失8650多萬元。
這是記者23日從公安部在深圳召開的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專項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公安部首批掛牌督辦的20起大要案件已經全部辦結,第二批掛牌督辦的案件正在全力偵辦中。
記者從會議上獲悉,當前商業賄賂犯罪形勢仍然十分嚴峻,各級公安機關將圍繞中央確定的重點領域、重要方面以及當地羣衆反映強烈的行業和部門,以廣闢案件線索來源爲抓手,以查辦大要案件爲重點,集中精幹力量,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斷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力爭使查破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在質量和數量上都取得新的突破。上級公安機關將加大檢查督導力度,對消極應付、工作不力的,將通報批評,限期改進;對瞞案不報、壓案不查和辦人情案的,將嚴肅處理;對以罰代刑、以紀代刑、有案不立的,將堅決依法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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