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今晚報》日前報道,年逾六旬的羅先生因心臟和胃部不適到醫院看病,爲了省些錢,他拿醫生寫在病歷上的處方去藥店買藥。可是,由於大夫所寫的處方字跡潦草,羅先生帶病跑了七家藥店,竟沒人能認出那一道道“波浪線”是什麼藥!他萬般無奈再回到醫院找那位醫生就診。結果,拿到的處方仍是龍飛鳳舞,讓人看不懂,只好再向大夫打聽藥名……
給病人寫病歷、開處方,是醫生的本份;字跡清晰,是必須具備的素質和應有的職業規範。然而,長期以來某些醫生寫病歷、開處方像“天書”,不但讓患者觀之一頭霧水,就連藥劑師、藥店售貨員都得“猜猜看”。而一旦因藥方字跡潦草拿錯了藥,會直接關係到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安全。
一位60多歲的老人拖着病體,手持“天書”藥方頭頂烈日冒酷暑跑藥店“七進七出”,都沒找到“破譯”藥方“密碼”的高人,可謂苦不堪言。不知那位開“天書”處方的大夫,聽了上述經歷,作何感想?再者說,對病情用藥知情,是患者的權利;還患者知情權,是醫生的義務。“天書”藥方之所以成爲某些大夫的“頑疾”,說到底,反映出的是醫生職業道德缺失,是對患者責任心的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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