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召開第九次全體(擴大)會議,出臺11項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的法規和制度文件,從根本上防範和化解“黑磚窯”事件的發生。
山西省省長於幼軍指出,從根本上防範和化解“黑磚窯”此類事件的發生,必須標本兼治,從多方面努力,全面改進和加強農村地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並以嚴格的責任制和問責制確保落實,全面改進加強農村地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爲此,山西省政府決定,在地方稅收留成中,省讓出10個百分點,市讓出10~15個百分點,留給縣財政,增強縣、鄉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能力。每年選聘幾千名優秀的大學應屆畢業生到農村黨支部和村委會任職工作,改善農村基層幹部的素質,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山西省政府制定的11項法規和制度文件,還包括以下內容:
全面加強農村勞動用工管理。明確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對農村勞動用工的管理責任,充實加強省、市、縣三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在鄉鎮一級新增勞動保障事務所,在村和企業增聘勞動保障監察聯絡員,形成覆蓋全省農村的勞動保障監察網絡。
加強農村社會治安和暫住人口管理。通過精簡各級公安機關工作人員和置換工勤人員編制,給每個鄉鎮派出所增加兩三名警員,另給每個派出所增聘兩名人口管理協管員,並在縣區公安局、鄉鎮派出所設立流動人口管理機構,在暫住人口較多的社區、農村和企業聘信息員,全面提高暫住人口管理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各級政府要落實省政府去年建立覆蓋城鄉困難羣衆的12項社會救助制度,並隨着經濟發展和財政增收逐步提高救助標準。要改進和加強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每個縣均要建立社會救助站,認真負責地做好流浪兒童、嚴重智障傷殘人員等收容救助工作,完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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