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倒了
南京市文物局文物管理處的丁科長說,房主其實還是有文物保護意識的,本來也是想辦好事情,因為在2006年5月,當張公館還不是文物保護單位時,他就已經按照文保單位的要求,向文物局提出維修申請。
當時文物局回復說張公館並非文物保護單位,無須申報,因此沒有接受他的申請文件。
2006年6月,張公館成為南京市第三批文物保護單位。8月份,房主正式提出要進行維修,文物局告訴他,張公館已經成為文物保護單位,要修的話必須報文物局批。這次,房主提交了申請文件。至於維修方案,房主提出,其中一棟進行原樣維修,還有一棟因為有南京房屋部門監測的『危房報告』,維修動作要大一些。文物局批准了他的維修方案,其中靠北的小樓只允許局部拆除,而靠南的小樓則是進行不落架維修,也就是輕微程度的維修。
按照丁科長的理解,維修過程很可能是這樣的:起初是修,但是修的過程中發現一些部分必須拆——比如梁架,在這樣的過程中,施工突破了審批的范圍,按照規定應該補報的,沒有及時報。
事實經過和丁科長的估計大體相似,一位現場施工的民工稱,3月份他們被『老板』喊過來維修兩幢老屋子的屋頂,等到爬上屋頂的時候,纔發現屋頂的損壞遠遠超過他們的預料,在屋脊上走的時候,腳踩下去都是又軟又晃,小瓦下面的椽子基本都不能站人了。施工人員告訴屋主,惟一的辦法只有把屋頂全掀了,重新蓋一個屋頂。28號公館屋頂拆除之後,他們發現柱子和橫梁腐朽得厲害,絕大部分木結構都被白蟻蛀過,這樣的柱子和橫梁,根本無法承受新建屋頂的重量,如果把柱子和橫梁從牆壁中『摳』出來,牆壁也將會受到破壞。按照農村修房子的思路,這樣費時費力,倒不如拆了重新建一幢新的。
南京市文物局副局長楊新華說,如果屋主在維修過程中,把情況及時匯報到文物部門,那麼文物部門就會召集文物專家們對張公館進行會診,能保留的盡量保留,同時在式樣、外觀、內部環境上給出相關意見,但一念之差,房主就違法了。
丁科長說,70年的老房子出現這種情況是肯定的,就算是水泥建的房子,過了70年也必須重建,何況是木結構的房子呢?古建築維修中換梁換柱是常有的事情。『當年天安門維修的時候,也是整個重建,天安門是不是就此沒有了文物價值呢?』丁科長說,目前,張公館還能恢復,因為房主申請維修的時候,按照規定附上了測繪圖紙和照片,恢復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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