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發生的一起事件,再次引起了醫療機構和社會各界對“醫鬧”問題的普遍關注———12日,飽受“醫鬧”困擾被迫停業7天的福建武夷山婦幼保健院,在給付家屬22萬元後恢復了收診。
“面對‘醫鬧’,醫院如何自處?行業協會應發揮何種作用?”今天下午,中國醫院協會召開座談會,邀請一些醫院院長和專家,共同探討如何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
什麼是“醫鬧”
在一些醫療機構中,活躍着一批人,專門找一些發生醫療糾紛和可能發生醫療事故的人,到醫院通過鬧事獲得經濟利益。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羣安明確表態:“醫鬧”是一種違法的行爲,它嚴重擾亂了正常醫療秩序,衛生部對此堅決打擊。
然而,什麼是“醫鬧”,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醫鬧’是很難定義的一件事,什麼情況下從醫療糾紛變成‘醫鬧’,是因爲造成後果的程度,還是噪聲的音量,還是待的天數,好像都不能單純判定是‘醫鬧’的行爲。”北京友誼醫院院長劉健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老太太,沒有工作,因爲對手術不滿意,就天天來醫院,拿着個盆不斷地敲,令人哭笑不得。“她沒有什麼更多過激的行爲,就是拿個盆一直敲。”劉健說:“這是‘醫鬧’嗎?但確實是夠‘鬧’的。”
“對‘醫鬧’的界定,要看他這個行爲是否違反了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他人的權利構成侵犯。”北京協和醫院醫務處副處長劉宇說:“曾經有一個患者,穿了一件寫滿控訴書的衣服,往醫院大廳一站。對於這種行爲,是可以理解的,那是他的權利。但如果影響到了大夫出診,就是‘醫鬧’。”
中國醫院協會醫院維權部副主任鄭雪倩理解的“醫鬧”更專業,她認爲,“醫鬧”就是借醫療糾紛的名義,通過採取威脅、圍攻、打砸醫院、打傷醫務人員、停屍、設靈堂等暴力手段,通過非正常程序來干擾醫院的正常工作秩序、貶損醫院的聲譽,向醫院索要鉅額賠償或迫使醫院答應其不合理要求的行爲。
在衛生部辦公廳信訪處處長張鳴看來,“‘醫鬧’沒有超出社會問題的範疇,是社會問題在醫療機構這一特殊社會機構的反映。”
醫院如何自處
爲處置醫患關係,北京朝陽醫院成立了一個社會工作部。主任偏秀梅每天都要直接處理多起醫療糾紛,“每天下班的時候,我都得看一看後面有沒有人跟着我,現在就是這樣一種心態。”她表示,醫患關係已經到了不能不管的地步。“現在社會上有一句話:要想富,找大夫做手術。”偏秀梅說,這句話反映了社會上一種非常扭曲的現象,醫患之間出現了嚴重的信任危機。要解決這種現狀,偏秀梅認爲,首先醫院要提高醫療質量,增強維權意識,另一方面,應儘快建立和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使這種情況從根本上發生改變。
張鳴每天都要接到患者或家屬的上訪,他表示,“醫鬧”都事出有因,一是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確實存在問題,另一種是不存在醫療事故,但是醫療機構在處理過程中,方式欠妥,形成“醫鬧”。張鳴認爲,醫療機構要從自身做起,不斷提高自己診療水平的同時,贏得患者的信任。“醫患關係是以信任爲基礎的。失去信任之後,任何一種行爲都會引起對方的猜疑。”
北京友誼醫院院長劉健認爲,作爲醫院,應該加強對醫務人員的管理。“比如書寫病歷。我們要求醫生把做的記了,記的做了。我們醫院推出丙級病歷制度,加大對劣質病歷的處罰。還有就是服務態度。去年,服務性投訴佔的比例將近一半,經過今年上半年的治理之後,這個比例已降到20%以下。”劉健表示,抓好這兩方面的工作,能起到明顯的效果。
行業協會大有可爲
“醫學技術越來越進步,但醫學自身的安全性卻在下降。”北京協和醫院醫務處副處長劉宇舉了個例子:“以前某種疾病的死亡率是100%,醫生只能採取一些簡單的技術手段,患者家屬可以理解。隨着醫學技術的進步,死亡率降低到90%,患者羣體是得益的,但並不是所有患者都得益。在這10%的死亡率裏,在患者家屬看來,會認爲患者是死在醫生的診斷上。”劉宇說,這是一個全世界的問題,在這方面,應該加大宣傳,正確引導公衆認識上的深入。
“還要加強對公衆消費的引導。”劉曉光說,現在房價這麼高,抱怨也很多,但老百姓還是拿出錢來買。爲什麼?因爲房子買了是自己的。然而,治病治完了,錢就沒有了。老百姓並沒有意識到,人最寶貴的是生命。醫療方面的花費是更加必須的。從國外的情況來看,維持一個健康的生命,應該投入多少?佔整個家庭收入的比例有多高?“從這個角度,應該加強對公衆消費的引導。”劉曉光說。
劉宇表示,在打擊“醫鬧”方面,行業協會應該大有可爲。醫患糾紛發生後,行業協會呼籲尋求公力救濟,同時對自力救濟加強引導,不要以暴制暴。“行業協會還可以牽頭制訂一些原則,”劉宇說:“比如暴力不協商原則,各大醫院形成聯盟,如果採取暴力方式,視其放棄協商權利,只能依靠訴訟解決紛爭;又比如協商權限有限原則,設定醫院院長的處置權限等。”
打擊“醫鬧”各地在行動
“醫鬧”的過激行爲,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各地紛紛採取措施打擊“醫鬧”行爲。
昆明市衛生局出臺了《昆明市屬醫院糾紛處置規範》,明確了七種“醫鬧”行爲,要求各醫院建立防範、處理醫療糾紛的組織機構,並制訂方案,明確職責,充分發揮醫院各部門的作用,做到及時消除醫療糾紛隱患。湖北、貴州、江西、黑龍江等地下發文件,明確“醫鬧”行爲將被嚴懲。
北京、天津等地派民警進駐醫院,“醫鬧”若鬧事,將依法被拘留。遼寧省阜新市一方面邀請專家對醫務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另一方面在醫院設立民警工作站,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醫鬧”事件。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市屬14家醫院聘請民警擔任醫院綜治副院長,防止職業“醫鬧”及處理解決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
另據瞭解,在湖北、山東等地,一些醫院紛紛擴容保安隊伍,抓小偷等傳統意義上的保衛安全工作退居其次,協調醫療糾紛卻佔到了各醫院保安工作任務的三分之二以上。保安在面對不冷靜甚至使用一定暴力前來“鬧事”的患者方,是不允許動手的,只能靠“人多”的優勢,在醫生護士和他們之間豎立起一堵“人牆”,防止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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