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器械的採購過程中,價格並不是最終決定因素。”衛生部規劃財務司司長趙自林在27日衛生部在京召開的醫療器械集中採購新聞發佈會上就本報記者提出的“政府採購第一案”如是說,“企業是否中標,是由其產品質量、售後服務以及價格等因素共同決定的。”
據瞭解,這是衛生部官員對“政府採購第一案”首次作出迴應。
2003年“非典”之後,國家決定採購114億元醫療救治項目,對我國薄弱的公共衛生救治體系進行規劃和建設。採購人國家發改委、衛生部分別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代理。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後開標合計586臺的血氣分析儀採購項目中,現代沃爾公司在兩次投標報價中均爲最低,每臺5.68萬元,卻都落標。兩次競標中標者是同一家公司,其投標價格爲每臺8萬元,是所有供應商中最高的。兩次競標568臺儀器差價共計1000萬餘元。
現代沃爾公司認爲招標過程存在“暗箱操作”,向衛生部、招標公司提出質疑,並向財政部提出投訴,均沒有給予答覆,從而引發行政訴訟。此案同時涉及國家發改委、衛生部等國家部委,採購項目總額又高達114億元,其訴訟當事人的級別和規格之高,標的額之大,在我國行政訴訟史上屬於“空前”,因此被稱作“政府採購第一案”。
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財政部被認爲行政不作爲,一審敗訴。2006年12月22日,財政部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一審判決。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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