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日報》爲什麼要道歉?
昨日一篇報道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挑戰了行業潛規則?
不少網友在爲《桂林日報》和記者抱不平,網易浙江寧波網友稱:“對報道從頭看到尾,沒看出有什麼地方不當呀。”他想請有關方面解釋什麼叫“不當”?
新浪網友“一哥”則稱他也到桂林去過,也遇到這種“坑客”的事情,“旅遊局和報社做得對,爲什麼要檢討呢。桂林是全國的,不應該是一部分從業者的。”
騰訊網友“在水一方”說:“煤體爆光有什麼不好,重要的是改正。中國的旅遊業要真正的面向世界就應該多聽媒體的意見,多聽遊客的意見,這樣纔能有所進步。
新浪網友“番薯糖水”則認爲:“記者報道曝光了一些旅遊商業機密,如景點底價等,實在不妥,這件事不光是道歉就可以解決,旅遊業者應該通過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權利。”
“團費低”就得黑?
對於事件其中一個原因是緣於旅遊行業本身的零團費和導遊司機零工資無保障,網友也有自己的看法。網友“OK就行”說:“旅行社自己計算成本和利潤,應該是多少就報價多少,你報的價遊客付得起就去玩,付不起就不去,現在報價那麼低,連成本都不夠,把遊客騙來了,你才關門打狗,這種和詐騙有什麼區別?”
也有網友替導遊鳴冤的。“爲什麼導遊帶客人進購物店,爲什麼導遊在客人不加點的情況下臉色不好,你們有沒有想過,導遊沒有工資,更沒有五險一金,導遊從旅行社裏接團之前還要給旅行社一筆不菲的人頭費,每年還要給旅遊局交年審費,導遊憑怎麼吃飯?導遊也是人,也會生病,也要養家餬口,如果沒有回扣拿,根本活不下去。”網友“我愛歐洲”則對爲導遊討“說法”:“那些來桂林覺得被導遊宰的遊客,你們付給旅行社的團費是多少錢?如果,你們自己來,所有的行程和行住吃都和旅行社安排的一樣,你們自己可以比較一下。人是很現實的,他們要吃飯啊。”
報道對城市是維護還是詆譭?
據瞭解,2007年7月26日,《桂林日報》上報道了一篇文章,名字爲《整治直指違規旅行社和導遊》,這篇文章一出,市內各報刊亭的《日報》都被搶購一空。
報紙上還刊登了一些導遊加點的一些景點的底價,這些景點的底價和導遊收客人的價格均相差幾十元,而正是因爲這篇報道引來當天在桂林磨盤山準備遊江的客人看到該《日報》時和導遊吵成一片,導遊百口莫變。
“這是維護城市形象,不是詆譭城市形象。”網友對報道所起到的作用,也有不同的看法。這位叫“一碗水端平”的網友接着說:“桂林山水很美,桂林的美譽全被桂林旅遊業給毀了,記者的報道難道不值得有關部門深思嗎?”
截稿前聯繫不上《桂林日報》
昨日中午,記者致電《桂林日報》,是一位姓蔡的先生接的電話,記者提出了“讀者很想知道你們道歉信裏所說的報道不當究竟是什麼呢?”的問題,並沒正面回答。只是稱“本報的報道對他們影響不小,有關領導正在緊急開會商議,如何迴應媒體的諮詢。”同時,蔡先生向記者瞭解了本報報道的新聞來源。並留下了記者的手機號碼,表示“有情況即通告”,並希望記者在發稿前多溝通。
但截至晚上11時記者發稿前,仍未收到《桂林日報》方面的迴音,記者拔白天的電話,沒人接。查詢當地114臺,得知桂林日報的電話,也長時間佔線不通。
業內人士稱導遊主收入是購物提成
記者就此事件向廣州旅遊業人士諮詢,某不願透露姓名的一家旅行社負責人指出,廣州人蔘加桂林旅行團儘管沒有前幾年旺,但仍然數量不少。除了距離比較近外,價格優惠也是一個吸引力。以4天火車純玩團計,每位大約550元,包景點門票。但有的團低至每人210元,這些大多是購物團,不包景點,行程均有購物項目。這些低價團幾乎是“零團費”,旅行社和導遊可以從購物中提取利潤。
該旅遊業人士稱:現在導遊的底薪的確很低,主要收入是靠購物提成,一般是與旅行社的分帳是9:1,導遊9成,所以遊客購物對於導遊頗有吸引力。
至於媒體能否披露景點門票低價,這位人士說:當然對業界不利啦,遊客雖然知道後,也不會拿到底價的門票,但心裏會不好受,影響對導遊服務的看法。他說:景點底價折扣不一,最低可低至40%。
■補遺
1 劉桂丹7月26日的報道
(有刪節)
記者通過查詢市旅遊局質量監管所11起立案調查的卷宗瞭解到,旅行社和導遊主要以置換旅遊景點來賺取回扣。
如:臺聯國際旅行社、大世界旅行社、榕湖國際旅行社都是向遊客宣傳諸如七星公園、伏波山、蘆笛巖和象鼻山4個景點都是沒有意思的公園,其遊覽費用與古東瀑布一個景點旅遊費用相當,把計劃中的桂林傳統旅遊項目“三山兩洞”七星公園、伏波山、蘆笛巖和象鼻山4個景點(套票100元/人)更換成古東景區(60元/人)。
灕江是桂林山水的代表,磨盤山--陽朔段被我市確立爲“灕江精華遊”,也是我市及各個旅行社長期對外宣傳和招客的景點。但桂林市臺聯國際旅行社、桂林市大世界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桂林陽朔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及景麗旅行社的導遊劉湘、受僱於臺聯國旅的天天遊導遊黃潔,均有誤導遊客的行爲,將“灕江精華遊”更換成興坪漁村遊(25元/人)或興坪--草坪,再搭配一些價格較低的景區進行補充,如“遇龍河休閒竹筏遊”(20元/人)、“大榕樹月亮山景區”(10元/人)、龍脊魂表演(25/人)、劉三姐景觀園等價格較低甚至不收費的景點,從每位遊客身上非法獲利40元至196元不等。
桂林天鵝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桂都旅行社,則誤導遊客遊覽“非灕江遊覽航線”,從每位遊客身上牟取非法所得25元。
被查的導遊也承認這是不正當的行爲,但也有導遊申訴這是旅行社“逼良爲娼”,旅遊局負責人對此指出,導遊也可以選擇到講誠信、講品質的旅行社去做,何況有些導遊是私自做這些事的。如景麗旅行社的導遊劉湘就在接待旅行團隊時,擅自將該團正常行程中的磨盤山--陽朔“灕江精華遊”換成了“灕江興坪遊”和“靖江王城”。
此次整治查處了一批旅行社和導遊,旅遊部門表示,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以後還將開展類似的整治行動。
2 導遊上訪時提出的要求說明書
首先聲明:我們堅決相信我們的政府,有勇氣有能力解決我們的問題,不過我們還要提出我們的基點要求:
一.強烈要求《桂林日報》記者就所謂“揭祕”、“曝光”桂林旅遊業問題的嚴重誇大事實、不深入分析問題、把絕大部分責任歸咎爲導遊、極不負責任的文章公開道歉!
二.強烈呼籲建立導遊從業人員的社會福利制度,將導遊從業人員納入社會福利保障人羣!
三.強烈反對旅行社零、負團費接團,取消導遊被迫向旅行社交納的“人頭費”!
四.強烈反對旅行社零車費、超低車費僱用司機、旅遊車輛接團!
■事件經過
200年7月26日:《桂林日報》的劉桂丹記者在該報上發表了一篇名爲《桂林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直指違規旅行社和導遊》的報道,該報道詳細說明了桂林市對旅遊市場開展了一場專項整治行動,查處和曝光了一批損害遊客利益、影響桂林旅遊聲譽的旅行社和導遊。其中還曝光了九個典型案例。
2007年月26日晚—29日:這篇報道一經刊出,立刻掀起了桂林導遊界的一陣“熱浪”。當天晚上九點,桂林至少有2000名導遊在市政府門口集會。導遊們認爲,該文章從表面上看這是爲遊客着想,其實是不顧旅遊從業者的死活!對桂林旅遊業無異於重重的一擊!他們還提出了三點要求,包括要求劉桂丹道歉、建立導遊員的工資福利制度及解決此事帶來的影響,希望政府能“還他們一個公道”。上訪一直持續了三天,最終有了結果。
29日4時30分:市政府對部分旅遊從業人員上訪訴求作了答覆,其中,關於導遊人員社會保險問題,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研,認真研究,依法依規妥善處理。而關於零團費、負團費問題,市政府重申,將進一步採取措施,堅決制止零團費、負團費現象,維護和規範桂林旅遊市場秩序。並再次希望市民和旅遊從業人員從大局出發,共同維護桂林發展、穩定的良好局面。
此外,桂林的編輯部及劉桂丹記者也分別以“編審把關不嚴”和“發表有不當之處”爲由嚮導遊、旅行社及社會大衆道歉,並在7月29日的《桂林日報》作了書面道歉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