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商品外包裝上提供給消費者信息的增多,對消費者辨別和理解各種信息的能力也要求越來越高——保質期與保存期區別何在
在人們越來越注重商品質量的今天,各種商品的存放期限也成爲消費者關注的話題。消費者王女士在超市購買白糖時發現,白糖外包裝上寫着“保質期18個月,保存期24個月”。王女士不解,她不明白應該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還是在保存期內食用完畢。像王女士這樣對“保質期”和“保存期”不清楚的消費者還真不少。
日期的標註大不相同
記者在走訪本市幾家大型超市時發現,目前大多數食品基本上都標有保質期,保質時間從幾天到幾年不等。相比之下,標有保存期的食品只佔了很少一部分。而同時標有保存期與保質期兩種日期的食品則更加稀少。此外,一些薯片、糖果等零食上這兩種日期都沒有註明,只是印有“在某某日期前食用最佳”等字樣。而像一次性水杯、洗潔精這樣的物品均標明保存期。例如,一次性水杯保存期爲2年、保鮮袋保存期爲5年、洗潔精保存期爲2年至3年。
消費者難分“保質、保存”
“保質期和保存期有什麼不同嗎?”周小姐發出這樣的疑問。她告訴記者,她在購買商品時只會匆匆看一眼生產日期以及食品原料等信息,從未關注過產品包裝上究竟寫的是保質期還是保存期。而在隨後受訪的十餘名消費者中,大多數人也分不清楚“保質”、“保存”兩者的區別。一位消費者說,他買東西時由於擔心買到快過期的或者過期的產品,所以特別留意這些標註,但始終也沒搞明白保存期和保質期的區別,他以爲只要在這些日期之前食用就沒問題,從沒細想過字眼的區別。有的消費者表示一般對食物的保質期比較在意,但是對其它物品的保存期不太重視。比如牙籤、一次性水杯之類的日常用品,有時買飲料會附贈一次性紙杯,消費者多半不會在意紙杯的保存期,都以爲紙杯沒有保存期。
“保質”“保存”概念不同
兩種日期究竟有什麼不同?記者從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瞭解到,保質期是指最佳食用期和最短適用日期。即在此期限內,產品完全適於銷售,食品的感官特性、物理特性、營養成分、安全性都符合產品標準。超過食品標籤上指明的期限,食品的某些感官特性,如色、香、味就有可能起變化,但仍然符合衛生標準,在一定時間內仍可以食用。而保存期是指推薦的最後食用日期。就是按照食品標籤上指明的條件(溫度、溼度、陰涼、乾燥)貯藏,最終的食用期。超過最終食用期,食品的感官特性、物理特性、營養成分、安全性就有可能不再符合產品標準的要求,甚至發黴、變質。食品的成分比較複雜,很難確定嚴格、準確的保存期,一般是根據多年的經驗和貯藏實驗確定的,所以是推薦的最終食用期。
保質期和保存期一字之差,卻有着如此不同的區別。此外,專家還提醒消費者,購買各種食品時,不僅要看廠家標註的是“保質期”還是“保存期”,還要注意觀察銷售環境是否符合保存要求。因爲許多食品的保存附加許多條件,如冷藏、避光、陰涼乾燥保存等,如果不符合標籤上規定的條件,即使食品沒有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有可能也已變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