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攝影馬成 通訊員張志順):記者7月31日從天津市市容委獲悉,爲加強戶外廣告管理,規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行爲,以美好的市容環境迎接奧運會,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於今年6月發佈了關於對本市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專項治理的通告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目前自拆期限已過,但仍有不少違法廣告逾期沒有自行拆除,31日晚上,市容綜合執法部門對衛津路上的近百塊違法廣告牌進行了強拆。
據悉,市綜合執法局已向全市做出部署,從8月1日起,各區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執法程序對所有違法廣告進行強拆。
市容部門重申了戶外廣告治理內容:凡未經市容環境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准予,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或設置期滿未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的;雖經行政許可准予,但未按行政許可內容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通告發布前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凡不符合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技術規範的,或因歷史原因未明確設置期限但已設置滿兩年以上的,均應按照要求予以規範或拆除,逾期未規範或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利用固定線路運營的公交車輛設置的車體廣告,按照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予以規範。其他車輛禁止設置車體廣告,凡已設置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改正。
此次專項治理範圍還包括中心城區154條主幹道路、快速路、17條放射線、外環線、高速公路、國道(天津段)及其兩側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本市16片重點繁華地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周邊地區、海河綜合開發改造規劃區域、風貌建築保護區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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