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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三院的代理律師拿着答辯意見,準備出庭應訴。以中大法學院教授爲主的“律師團”將集體爲齊二藥案被告中山三院辯護。 |
中山三院法庭喊冤:假藥是合法進醫院的
齊二藥2000萬索賠案開審
震驚全國的“齊二藥”假藥索賠案昨日開庭審理。11名受害人向中山三院分別提出索賠,索賠總額達2000萬元左右。昨日共有四名被害人的索賠官司開庭。
中山三院及兩名經銷商在庭上都把責任推給了齊二藥廠,中山三院還強調自己首先發現假亮菌甲素,不但無過還立了大功。
原告
24針假藥10日奪命
兩個月前,曾經有一例索賠案進行過證據交換。在中山三院的申請下,廣州市天河區法院追加了假藥的生產商齊二藥廠、經銷商廣州金蘅源醫藥貿易有限公司、廣東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爲被告。對於法院追加被告,原告的代理律師在庭上表示了憂慮:“追加的被告多了,官司的時間會拖更長了。”
被害人陳某的案子在上午開庭。由於這是首個正式開庭的案子,具有示範意義,許多系列案其他的原告也參與了旁聽。
陳某曾是湛江市某縣糖廠的工會主席,糖廠破產後任金豐糖業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是整個家庭的經濟支柱。原告方訴稱:2006年4月14日,陳某因病入住中山三院接受治療。4月19日至4月30日,中山三院共向陳某注射了假亮菌甲素注射液24支,陳某病情迅速加重並危及生命。其間中山三院以陳某醫療費用短缺等爲託詞,拒不先行提供肝移植等有效醫療方案,導致病情失去控制。陳某在7月18日出現併發症後病故。
原告律師在庭上略爲激動。據其陳述,陳某的家庭非常特殊,其中一個女兒今年36歲,畢業於北大,後因患精神病被單位辭退,靠藥物控制病情。而陳某的妻子今年59歲,早年起就患有急性心肌梗塞、高血壓、糖尿病。曾做過心臟搭橋手術,花費了十幾萬元,生活極其困難。律師懇請法官能夠維護家屬的權益,挽救一個無辜蒙受滅頂之災的家庭,同時維護社會公信。
被告
中山三院:
假藥是省衛生廳統一招標的
昨日庭審中,無論是中山三院還是兩名經銷商,都在法庭上大叫冤枉。中山三院認爲自己在醫療方面不存在過錯,陳某的死亡主要是其自身疾病所致。雖然醫院給患者注射了假藥,但廣東省衛生廳組織的專家討論意見書的結果顯示:原告的死亡與假藥的使用沒有關係。
不過中山三院的律師承認,原告的死亡與假藥的使用是否有關係還要進一步調查。但她指出,陳某的死亡即使與假藥使用有關係,根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應該由藥品的生產者以及藥品的專營企業承擔責任。“假亮菌甲素是省衛生廳統一招標的,同一規格藥物的唯一中標藥品,醫院在採購藥品上面沒有自主權。中山三院在藥品的使用和採購上都沒有過錯,不應該承擔責任”。
醫藥保健公司:
採購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我們是一家有悠久歷史,資質齊全的大型公司,有一整套完備的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還有高素質的從業人員和符合規定的營業場所和設備。”廣東醫藥保健公司在庭上擺出了許多資質證書。他們稱“從採購的整個過程來看,我們都是按照國家的法律和行業規範去做的。招投標的環節也完全遵守了法律規定。所以不存在任何責任”。此外,他們認爲不僅自己沒責任,金蘅源和中山三院也都沒責任。
金蘅源公司:
層層篩選中標藥怎麼會有問題?
廣州金蘅源貿易有限公司稱其在驗收銷售過程中嚴格按照藥品法程序,並無過錯。因金蘅源無能力對涉案藥品進行內在質量的檢驗,則由生產商提供了涉案藥品同批號的檢驗報告書和黑龍江省藥品檢驗所的檢驗報告書。
“我們沒發現生產商的藥品是假藥,廣東醫藥保健公司和全國著名的三甲醫院中山三院也同樣沒有發現,如果我們是違法銷售假藥,省醫保和中山三院也是違法銷售和使用假藥!”金蘅源還提出涉案藥品是經過專家對生產廠家,產品質量經過多次認證,層層篩選才中標的。對於從事經營的企業是充分相信政府和專家的權威性,又怎能預見到涉案藥品是假藥呢?
最後金蘅源將矛頭指向了中山三院:“作爲中山三院講涉案藥品給患者使用的最後一個環節,更應承擔起對藥品質量的檢驗、把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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