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最牛‘洞’房用水泥管建造主人帶着走”——這是8月7日《華商晨報》報道所用的標題。這麼擬題,無疑看中“最牛”二字。今年新聞一大特色是“最牛”新聞很“牛”。“史上最牛釘子戶”、“史上最牛開發商”、“史上最牛警車”、“史上最牛的下有對策”、“史上最牛的夫妻協議”、“史上最牛評委釘子戶”、“史上最牛的女祕書”,多如牛毛,舉不勝舉。
忽如一夜“牛”風來,千“最”萬“牛”次第出,應當有其內在的因由。從字面上說,“牛”既是俗語“牛×”的簡稱,俗而不貶,也與股市之“牛市”有點關聯,股民愛聽。“最”字算是祖宗留下的傳統,做事要十全十美,做人要做人上人,“十年寒窗無人問,一舉成名天下知”,都隱含着“最”字。國人一直醉心於文明古國之種種世界首創,如今醉心於吉尼斯紀錄什麼的,都可歸之“最文化”。如是想,這“史上最牛”也算不得新玩意兒,不過是舊酒換新名罷了。
過去人們說“人怕出名豬怕壯”,現在反了,成了“人盼出名豬盼瘦”,爲的都是能落個“好價錢”。無論是地方政府,還是文人學者,抑或普通百姓,有個出名的機會,往往是不錯過的。還出現了使人出名的推手、炒作公司,專門挖掘有炒作潛力的對象。可以自我炒作,可以被人炒作,成功了,炒作者和被炒作者,都是贏家。在這種背景之下,“史上最牛”就很容易抓眼球,迎合“眼球經濟”的脈搏,雨後春筍般地出現了,自然而然、順理成章。
努力證明“史上最牛”的合理性,並非倡導,恰恰是嗤之以鼻。民間說說倒無所謂,偶一爲之也無所謂,而媒體爲此如法炮製,就不厚道了。客觀真實是新聞的生命,試問,在推出“史上最牛”之前,是否做了考證?如果沒有,就近似“客裏空”,在臆斷某人某事的新聞價值,客觀真實就無從談起。即使是一個範圍很小的城市,也需要慎重,動輒“最牛”,只能留下傳媒笑談。“史外有史”,“牛外有牛”,“最外有最”。有多少“史上最牛”經得起這種邏輯推敲?
由此可以窺測到某種流行的“浮躁病”,它感染了傳媒。一個兩個“史上最牛”,或許興奮一下人們的神經,而鋪天蓋地的“史上最牛”,就會讓人厭倦,讓人反感。突然想到《廣告法》中的“廣告準則”,其中之一是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新聞與廣告固然不是同類,但都遵循客觀真實的準則。曾有廠家在宣傳冊上使用了一個“最”字,結果被罰款3000元。而如今那麼多“最牛”消息,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當然不是指罰款,而是指必要的引導、自省或糾正。(龔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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