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駐俄羅斯大使館消息,近年來,俄羅斯經濟快速發展,一些大中城市出現結構性勞動力短缺現象。特別是建築市場,大量使用來自其它國家特別是獨聯體國家的工人。
由於中國工人具有技術熟練,價格低廉,吃苦耐勞,遵守紀律的特點,在當地建築市場上贏得較好的聲譽,許多建築公司願意使用來自中國的工人。
但是由於俄羅斯政府對外來勞務管理比較嚴格,手續複雜。加上配額限制,所以並沒有出現中國勞務大量涌入的局面。
按俄羅斯法律規定,僱主必須與每個外來勞務人員簽訂用工合同,提供必要的條件,辦理相關手續。目前,俄羅斯業主招聘外來勞工通常採取兩種作法,一是以自己的名義,二是通過法律諮詢公司或人力資源公司與僱工簽訂合同,辦理打工卡等手續。前者業主需承擔較多的責任和義務,後者可減輕業主的工作量並轉駕責任。不論哪種,均需明確最終用人單位及其法律義務。一般情況下,業主應直接或通過委託代理人向勞務人員先期支付相關出國費用,如往返機票和其它費用,安排勞務人員的居住和開伙條件。
因此,希望國內勞務派遣單位與僱主或其中介談判簽約時認真審覈對方資質和項目真實性。必要時要對僱主能力和項目進行考察。
近期發現,一些境外中介機構,利用俄羅斯建築市場勞務短缺的局面,在中國四處尋找合作伙伴,招收中國建築勞工赴俄工作。由於這些中介多不是最終勞工使用單位,無權爲勞工辦理相關手續,中國勞工的權益往往得不到保證,經常造成勞資糾紛,釀成羣體事件。當用人項目發生變化,或發生勞資糾紛,中介往往無力處理。即損害勞工權益,也損害僱主利益,最終損害中國外派勞務的聲譽。
有些中介機構在不明確最終用人單位的情況下,在國內違規招收外派勞務工人。由於與其合作的國內代理人往往是一些有相關資質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企業或就業安置機構,易造成外出務工勞務人員的輕信。
這些境外中介機構一般爲當地華人所辦,實力有限,不具爲外國勞務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的能力,沒有安置工人的能力也沒有承攬工程的資質和能力。他們往往在與建築承包商或業主等項目用人單位達成某種意向後即開始在國內招人,再通過所在國一些人力資源公司或法律諮詢公司辦理手續。前期費用多要求勞務人員墊付。許多工人來到俄羅斯後沒有固定工作可幹,被中介在用人單位之間倒來倒去,用工和居留手續也不完全,處於非法或半非法移民狀態。更有甚者,一些中介或用人單位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在報酬得不到保障的情況下,強迫或欺騙其勞動。
一些與華人中介合作的俄羅斯勞力資源公司以自己名義代業主與勞工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手續和支付薪酬。這種方式在俄羅斯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這類公司大多實力不強,一旦發生問題,無力處理,勞工利益得不到保證。夥同中介截留和剋扣工人工資的事情時有發生。發生勞資糾紛時往往一跑了之。
因此,希望國內企業慎重對待這類項目,對外派人員較多的項目要派員考察,儘量與業主公司見面並落實項目,與業主直接簽訂合同或得到其某種形式的法律確認。
簽約時要明確中國派出勞工的權益,保證勞務人員的基本生活條件,勞動保護,薪酬發放。
簽約時,需請對方出示俄移民部門頒發的引進外國勞務許可,該許可上通常註明批准人數,工種,工作地點,被許可單位等信息。
勞務人員入境前,俄方僱主單位要爲每個勞工單獨辦理外籍公民工作許可證,即俗稱的打工卡。不要聽信到後補辦的承諾。
派出勞務時一定要憑僱主在俄移民局辦理的工作邀請辦理簽證,切忌憑旅遊簽證赴俄工作。
根據中俄兩國有關部門簽訂的協議,對俄短期勞務工作期限爲一年,可延長一年。因此,不宜簽訂在外工作期限超過二年的合同。
派出人員超過一定數量的,派出單位應按規定派出本公司的管理人員隨隊負責勞務人員的管理,服務和對外交涉。
外派前要對勞務人員和管理幹部進行認真培訓和俄羅斯國情教育,要有克服各種困難的思想準備。制定處理突發事件的措施,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勞資糾紛和商務糾紛。
如果發生外派勞務權利受到侵害的羣體事件,派人單位要積極妥善處理,並將情況及時通報國內主管部門和中國駐俄使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