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質監局抽查電動自行車近三成不合格
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寶萍 質宣):爲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電動自行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行業健康發展,天津市質監局組織對電動自行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19個經銷單位銷售的19個生產企業生產的19批次產品,結果表明:合格16批次,不合格3批次,產品抽樣合格率爲84.2%。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一是個別產品2小時率容量不合格。2小時率容量是電池的關鍵性能指標,反映電池在正常使用中的放電時間。放電時間短,則電動車行駛的里程也短。標準規定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的2小時率容量應大於或等於100%。抽查中有個別產品2小時率容量爲82%,達不到標準規定的要求。
二是部分產品低溫容量不合格。低溫容量關係到電池在低溫環境中的使用性能,決定了電池在冬季寒冷條件下使用的效果。抽查中有3批次產品低溫性能不合格,其中容量最低的只有額定容量的28.6%。主要是電池內部酸密度過高,粘度增加,導致電池的釋放量降低。
本次抽查產品質量較差的是:標稱爲宜興市振興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山鷹”牌6-DZM-14型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其容量、低溫性能2項指標不合格;標稱爲浙江省長興傑能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特種”牌6-DZM-14型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其容量、低溫性能2項指標不合格。
針對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質量問題,市質監局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並限期整改。同時,將繼續對該類產品質量進行跟蹤抽查,促進電動助力車用密封鉛酸蓄電池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不斷提高,爲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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