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一年半並處罰一萬元
法院當庭對此案做出判決。法院認爲,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但是,宋德兵制作內含“蘇丹紅”的6000餘斤辣椒麪,並銷售給重慶誠遠食品有限公司一事,由於證據不足,不能認定。
根據宋德兵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現,法院判決宋德兵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10000元。
宣判後,宋德兵雙眼噙滿淚水,表示不上訴認罪伏法,以後再也不會做類似事情了。旁聽經營戶代表告訴記者,大家以後都會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營造一個良好的食品環境。本版文/本報記者鄧雪實習生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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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德兵銷售含紅辣椒受害公司欲索賠539萬
重慶市誠遠食品有限公司從宋德兵處高價購進辣椒,加工製成辣椒粉,不料被查出含有蘇丹紅。該公司負責人王經理稱,企業直接經濟損失高達百多萬,準備向宋德兵索賠539萬!
據王經理介紹,企業經過8年打拼,產品口碑一向很好,現在還成功進入了重慶某大型超市。12月18日,質檢局通過產品抽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辣椒麪含有蘇丹紅,所有商品被迫下架。之後,不斷有消費者向公司索賠。
“太冤枉了!去年海椒漲價,我們就給宋德兵說,漲就漲,一定要用好海椒,千萬別加蘇丹紅啊!”王經理激動的說,宋德兵當場表示“整誰也不得整你們,保證不得加蘇丹紅。”
“每天都接到很多電話,都是來罵我們沒有良心的,真是有口難辯!”王經理表示,宋德兵不僅毀了企業品牌,還給企業負責人帶來了巨大傷害,決定向宋德兵索賠。包括直接經濟損失129萬元,無形資產損失300萬元,公司重新啓動費100萬元。
公司法人黃鶴也表示,事發後,自己連公車都不敢坐,非常害怕別人提到“海椒”二字。“我都要被逼瘋了,由於精神焦慮,還到醫院去開了藥。明年開始,公司準備種海椒來加工,這樣才放心。”
生產銷售環節有漏洞均未檢驗蘇丹紅
“在產品年檢時,也沒想過要做專門的蘇丹紅含量檢測。”誠遠公司王經理介紹,辣椒製品經營戶大都沒有主動送檢。“宋德兵送來的辣椒,不但添加蘇丹紅,爲了使口感更辣,還添加了辛辣劑。”
江北區檢察院公訴科黃科長表示,對於此種現象,相關部門應當加大執法力度,通過強制檢驗,確保食品中不含有害物質。經銷商也應自覺維護食品安全,對購進的原料自覺做有毒有害物質檢驗。
據瞭解,2005年3月29日,國家質檢總局會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共同發佈了檢測蘇丹紅的國家標準———《食品中蘇丹紅染料的檢測方法———高效液相色譜法》。
“蘇丹紅事件”爆發後不久即有媒體指出:我國早在1996年出臺的《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中就嚴禁將蘇丹紅一號作爲食品添加劑使用,但由於未將其作爲檢測項目列入標準,才使得“涉紅”食品“堂而皇之地走出廠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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