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和我們籤協議的單位,我們不會給他們發送預警信息”
最先報道此事的河南《大河報》記者在河南省氣象局預報科見到了該局一份《汛期預報科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製作和發佈流程》。從該流程上記者看到,氣象臺在確定預警信號後1分鐘內首先通知的就是河南省華雲公司。在5分鐘內才傳真給河南人民廣播電臺、鄭州人民廣播電臺、河南廣播電臺播出部和省防辦等單位,其次才傳真給省委辦公廳、交巡警控制中心、省交警總隊等單位。而按規定應該傳送的互聯網站、手機短信等卻未出現在名單中。
“沒有和我們籤協議的單位,我們不會給他們發送預警信息。”河南省氣象局一名工作人員說,而簽署協議是否要向氣象局交費,該工作人員卻沒有向記者說清楚。
“河南華雲公司是河南聯通和河南移動的SP(增值服務提供商),其短信發送權限速度都是有限的,如果氣象預警短信直接交給聯通和移動公司直接發送,發送的速度就會快得多。”河南一家移動通信公司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聯通、移動的短信發送速度可以達到每秒2700戶,依照該速度,兩大公司完全可以在20分鐘以內將預警信息發送到500多萬個用戶的手機上。”
既然通信公司能突破河南華雲公司所謂的“技術限制”,那麼河南省氣象臺爲何非要讓河南華雲公司獨家發佈氣象預警信息,而拒絕與技術更先進的通信公司合作呢?
其實,2002年8月16日,河南省移動通信公司已與省氣象局合作推出“災害短信免費預警系統”:當出現災害天氣時,河南省氣象局將災情預報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移動公司,再由移動公司在第一時間內將災情預報短信免費發給所有移動手機用戶。該系統開通不久後的8月24日9時,鄭州風雲突變,該系統及時發出了手機短信息通知,由於採取了有效措施,全市沒有造成較大財產和人員傷亡。同樣是災害天氣,在今年8月2日,卻造成了對比強烈的後果。
“河南省氣象局很久以前已和我們終止了合作。”河南省移動通信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無奈地告訴記者。
“按照政府令我們確實應該把預警信息直接發送給短信服務公司,並由他們直接免費發送,但是移動和聯通以公司都是企業,人家企業就是要賺錢的,我們以前曾經和他們協調過讓他們發送,但是沒有協調成。雖然政府令要求他們必須免費發送,但我們傳給他們後他們不發,我們氣象局也管不了人家企業。”河南省氣象局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向當地媒體記者分析不願繼續與通信公司合作的緣由。當記者追問“他們曾經和誰協調,怎麼協調”時,該負責人卻說“記不清了”。
“氣象預警信息時效性很強,如果我們半夜向聯通公司或移動公司發送,我們找誰?他們不會安排專門人員值班。”河南華雲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某說,“預警信息的專業性非常強內容也很複雜,發送給其他公司編輯很容易出錯誤,所以要通過我們專業的公司進行發送纔不會搞‘亂’。”
針對氣象部門提出“通信公司不願無償發佈”的說法,通信部門則備感冤屈。“聯通和移動以及小靈通等公司都十分樂意爲百姓免費發送氣象預警信息,這實際上是救人的好事呀!”河南某移動通信公司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說,“國家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佈與傳播辦法明文規定,對於氣象部門提供的實時預警信號各單位不得拒絕發佈,你說我們敢不發佈嗎?”
其實,河南氣象部門一直拒絕向他們提供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如果這些通信公司從其他媒體上獲悉預警信號再向手機用戶發送,就會因“亂髮預警信息”而受到河南省氣象局的處罰。河南移動通信公司2002年所創建的“災害短信免費預警系統”就是因此而夭折的。
“我們要想得到氣象局的氣象資料,就必須交錢和他們籤協議,如果他們認爲我們有哪個地方做得不好,就會以拒絕提供氣象資料來威脅。”另外一家通信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說,因爲大家擔心拿不到氣象信息,所以大家心裏不滿也不敢站出來說話。
對此,早先報道此事的《大河報》記者再次前往河南省氣象局求證,但都遭到拒絕。他們說,該局有關部門負責人不耐煩地說:“你們爲什麼非要追問這些問題?你們是不是不想讓氣象局跟你們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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