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象局:氣象預警信息免費發佈
“聯通等無線通信公司好比是高速公路,華雲公司則好比是公路上的運貨車輛,如果僅靠華雲一家給手機用戶發短信所用時間確實會比較長,但如果所有路上的車輛都去幫華雲拉貨,所用的時間就會加快100倍甚至更多,但問題的關鍵是貨主(氣象局)要允許(或政府強制要求)別的貨車幫他拉貨。”河南省一家移動通信公司的負責人對記者說。
對於華雲公司的舉動,有人一語道破。
“如果這些預警信息都能及時免費向所有手機用戶發送,那麼很多人就沒有必要再去訂製河南華雲公司的氣象信息收費業務,這樣一來他們的業務就會受到影響。”鄭州大學商學院教授孫勇認爲,利用技術藉口,“優先”發送重要的預警信息,實質上就是把預警信息作爲一種商品,通過收費訂製業務出售,不交錢的人很難享受免費預警信息服務。
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氣象局宣稱他們的預警信息不收費,而實際上要想獲得有效災害預警,就必須每月交納兩元錢訂製華雲公司的氣象服務。“河南華雲公司目前有訂製用戶306萬,全年收入可觀,這些錢都去哪兒了?”一名姓翟的市民認爲,氣象部門把關係到公衆利益的大事當成自己的創收工具,令人氣憤。
8月20日,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朱祥瑞在接受《中國氣象報》記者採訪時強調,氣象預警信息爲全程免費發佈,並不收取任何費用。
朱祥瑞表示,公共氣象信息特別是災害性氣象信息的發佈歷來都是氣象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手機短信氣象服務有兩類,其中一類是當遇有重大災害性天氣發生、氣象臺發佈了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時,應向所有手機用戶發送預警信息。
公共氣象資源不可商品化
河南省某省直機關一公務員對此事很是不滿,他憤怒地說:“如果地震局也成立一個公司,每月兩元錢訂製地質活動信息,誰訂製就優先把地震的信息發給誰,難道說誰不訂製就收不到地震信息就該誰倒黴嗎?”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鄭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董廣安說,這種利用技術手段優先發送預警信息,是一種尋租行爲。從預警信息作爲公共資源的特徵來看,用來營利的公共信息已經喪失了公共屬性,成爲部門謀取利益的工具。它帶來的是資源配置的低效率和公共福利的損失,影響了公民個體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鄭州福春營銷諮詢工作室首席顧問賈福春認爲,不論其如何辯解天氣預警信息是免費發佈,但一般人只要從營銷角度理解,就會明白華雲公司是把天氣預警信息,作爲一種天氣預報短信預訂用戶的捆綁營銷產品——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買一贈一的產品——出售給了付費用戶。而沒有預訂天氣預報短信的手機用戶就不能及時獲得預警信息,無法享受到預警服務。這能說預警信息是免費的嗎?其實質就是一種變相的商業行爲。是把壟斷的公衆信息資源當成了盈利的商品和手段。
賈福春說,河南省氣象局作爲國家財政撥款的單位,向公衆及時發佈天氣預警信息是其職責之一。如果僅僅是技術原因,不能廣泛發佈信息,那麼可以通過政府渠道,或移動、聯通等單位向用戶免費發佈豈不更好?其深層次原因是某些領導服務意識、法律意識以及社會責任的嚴重缺失。
“什麼錢不能掙,竟拿關係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天氣預警信息說事?”賈福春說,“怎麼能用壟斷公衆信息資源來進行‘捆綁’盈利呢?”
有專家表示,氣象預警信息作爲公共信息,主要目的是減輕災害損失,它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公共性,是政府爲民衆服務的一個重要方面,其受益者主要是廣大民衆。對這樣一個有着公共特性的“產品”,理應由政府“製造”,它的發佈主體也只能是政府及其所屬的職能部門,而不能把其等同於娛樂信息、新聞資訊、益智遊戲,任由運營商當成業務來做。把氣象預警信息“完全打包”轉手給商業公司,政府職能部門推卸了責任,卻獲得了利益。這種“好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會備受推崇,但其行爲卻是短視的,是急功近利的表現,是政府管理缺失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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