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藥品價格的變化軌跡,實際上跟隨國家醫療制度的變革而行,在過去的近10年裏,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採取多達22次的藥品降價措施,然而降價措施最終在流通環節中被消解爲“數字遊戲”。尋找藥價問題的解決方案,需要梳理醫藥流通環節這一被扭曲的鏈條。
“要想依靠國家定價的方式來解決藥價虛高問題,至少在目前,是不現實的事情。”8月20日,廣東省醫藥採購中心專家組組長楊俊何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2006、2007年,國家發改委分別發動了針對政府定價藥品的成本大調查。依據成本調查,發改委在短短的一年時間內,分別啓動了多達4次的降價行動。
1 模糊的定價
“企業要想在成本問題上做文章實在太容易了。雖然生產同一種藥品的不同企業報上來的材料很容易作對比,但這些企業完全可以在上報之前互相通氣,聯手糊弄監督部門。”北京某中成藥企業的全國營銷總監王先生告訴記者。
截至目前,有2400種左右的藥品在政府定價範圍,佔市場所有藥品總量的20%,佔銷售額的60%左右。
貴州省物價局總經濟師徐望北向記者介紹,藥品生產成本通常由幾個部分組成:原料及主要材料費用、製造費用、包裝材料費用、研發費用和期間費用,期間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根據國家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必須向物價部門報送藥品的成本資料,包括藥品的藥檢報告、生產批文、藥品價格成本覈算表、原材料和包裝材料的進貨發票及財務發票等。物價部門在成本覈算過程中根據情況需要還經常進行實地審覈。
“主要程序一是企業上報,二是組織專家審評。但實際上,專家審評的能力是有限的,原材料和製造費用相對容易對比區別,但期間費用和研發費用,卻很難辨別,研發費用包括了臨牀前試驗、臨牀試驗費用,這些東西只有具體操作的人才知道,專家怎麼能看出來?”楊俊何說。
在2000年藥品地標升國標之前,藥價一般由地方物價部門審覈,2000年後,定價權上收國家計委,但定價程序仍沿用企業上報和委託專家審評的方式。“地標轉國標之前,地標產品的銷售價格虛高普遍存在。”王先生說。
在2005年之前,藥價的審覈一直由國家發改委(或計委)價格司醫藥價格處負責,但在此之前,由於缺少人力物力,這個只有十幾人的部門統管藥價一直飽受非議。及至2005年,發改委才成立了藥品價格評審中心,將編制擴充至30人,專門負責藥價的成本調查和審覈工作。定價程序逐漸向企業上報、專家審覈、徵求協會和企業意見轉變。
“不報也許還好發現一些,虛報的問題怎麼發現?如果你能搞清楚到底是不是虛報成本的話,藥價高的問題還會這麼難解決嗎?”王先生認爲。
“以廣東省物價局爲例,管藥價的工作人員才兩個人,你能期望他們會對每個企業都作實地核查嗎?”楊俊何則說。
而進口藥品的價格覈定更無從談起,價格主管部門既無法覈對其製造成本,也無法真實參考其國外零售價和批發價,而外企又往往把國內推廣費用算進了進口報價中,造成了監管的空白。
“(外企)把龐大的促銷隊伍的開支、回扣、提成以及藥品的廣告費、宣傳費等也打入藥品成本,提高出廠價,增大實際售價和批發價之間的差額,給自己和批發商留出更大的‘讓利空間’”。王先生說。
2 操作空間想象力
“這樣的報價操作空間不大啊。”8月20日,廣州市番禺區某醫藥公司的人士在電話裏對張洪偉說,張洪偉所在的醫藥公司正負責某降壓產品在廣東地區的招商工作,今年計劃在全省鋪貨。
這一產品在今年3月廣東省藥品掛網採購中的入圍價爲70元/支,而張洪偉從生產企業處的進貨價爲21元(含增值稅價格),相當於25扣(批發價的25%),他給二級分銷商的報價是24.5元,再扣3.64元的增值稅(8%),給二級分銷商的供貨價爲28.14元,已爲其留出了利潤空間41.86元。但二級分銷商仍然有嫌操作空間不夠大的。
“產品正在推廣期,要給負責醫院推廣的商業多留一些空間,但實際上他們掙不了這麼多,在這42元裏,他們起碼要給醫生分出去30%,他們實際能拿到的估計也就7~10元。”張洪偉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25扣,是目前醫藥行業裏生產企業給一級代理商的一個相對較爲普遍的扣率,當然,如果是獨家代理,扣率還可以低到15~20扣,“也有10扣甚至07扣的例子,但那屬於比較極端的做法。”張說。
“一級批發商這邊加成不高,普通產品一般只留5個點的配送費,今年物價上漲,像廣州市醫藥公司和九州通公司這樣的大公司都已經把配送點提高到了7個點。如果上量,就再加上廠家的幾個點的返利。但如果要給二級分銷,或者自己做醫院推廣,要保證足夠的臨牀推廣費用。”廣州某醫藥銷售總監李志鵬告訴記者。流通鏈條越長,這個加價環節就越多。
3 灰色交易鏈條
在張洪偉的招商範圍裏,除了各地的分銷商,還有類似李霞和馮佳這樣的營銷自然人。這兩人的身份,一個是已從某大型藥企辭職出來的單幹者,一個是天津某合資企業的醫藥代表。他們的主要工作,都是找到“操作空間”大的品種,利用與醫院醫生良好的關係鋪貨。
“你們公司有人有同學在裏面,進貨雖然比較方便,但你不維護不跟緊,量也上不來啊。”李霞在埋怨張洪偉,李霞計劃開拓的是廣州一家年藥品收入在6000萬元左右的小醫院,她要求張洪偉把這個醫院的醫生工作全部交給她來做。
而所謂的維護,“主要是進貨後每個月的統單工作。”張洪偉說。統單,也叫統方,即按醫生開出去處方量的多少給予回扣,“各個產品不一樣,一般是總銷售額的10%~30%”。這些費用則由醫藥公司出。“她的能力比較強,有些工作她們這種人做比我們做合適。”張洪偉說。
馮佳則在做自己公司產品的同時,稍帶幫着張洪偉公司做,相當於掙外快。“在終端這個環節的費用構成主要有醫藥代表的提成,一般是2個點,推廣費用是10~20個點,到招標採購公關的時候,還得再留幾個點的費用。”馮佳對記者說。“外資企業的藥進醫院的工作簡單一點,因爲療效和價格空間還是有,醫院比較認可。但如果要上量,也要做醫生維護工作。我們外企直接給統單費的比較少,一般是通過學術會議贊助、設備採購、專家培訓的方式來,這些費用都會攤到銷售費用裏。也有少數是直接給錢的,不過一般不在國內做賬。”
一個例子是,某外資醫藥公司在今年的採購年度裏,給深圳地區醫院的推廣總費用是50萬元,而某三甲醫院一家就分配了15萬元。“以實物或給醫生培訓費的形式。”馮佳說。
“有些品種中標價比報價降低5%,藥企就說沒有利潤,沒有辦法供貨,其實也不是,主要是沒有推廣費用,醫生不願意開,量上不來,各方都沒有積極性。”他說。
“這些東西最終都包含在藥價裏面,轉移到患者的頭上。”楊俊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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