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規範戶外廣告是天津市20項民心工程的重要內容之一,目前該項工程已經取得了首個階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由市綜合執法局督促拆除的首批20條重點路段,500餘處違法佔地戶外廣告設施全部被拆除。
日前,市政府發佈了《關於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專項治理的通告》。通告規定,違反相關規定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應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通告》發佈後,仍有不少違法廣告設施逾期沒有自行拆除,爲此市容綜合執法部門向全市做出部署,由各區綜合執法部門按照執法程序對所有違法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強拆。
據介紹,戶外廣告設施專項治理範圍包括:中心城區154條道路、快速路、17條放射線、外環線、高速公路、國道(天津段)及其兩側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和本市16片重點繁華地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周邊地區、海河綜合開發改造規劃區域、風貌建築保護區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同時市容部門重申了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治理的內容:凡未經市容環境管理部門行政許可准予,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或設置期滿未重新辦理行政許可手續的,以及雖經行政許可准予,但未按行政許可內容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未規範或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公安、交管、電力等部門的支持配合下,市綜合執法局組織和平、河西、南開、河北區綜合執法人員200餘人,出動工程起重、運輸車輛16部次,對逾期未拆除的20條重點路段的違法戶外廣告設施依法予以強制拆除。接下來,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拆除力度,其中附帶廣告的公用電話亭、交通班車站牌、公交線路圖牌、出租車候車亭、自動售貨機等都在違法戶外廣告設施之列。對於利用固定線路運營的公交車輛設置的車體廣告,有關部門將按照本市戶外廣告設置總體規劃和技術規範的要求予以規範。除公交車外,其他車輛禁止設置車體廣告,凡已設置的,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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