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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起未成年人搶劫案在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實施犯罪時策劃之周密,分工之明確,都呈現出“成人化”的特徵。記者另經瞭解得知,目前在本市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均呈現“成人化”特徵。法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該現象值得引起足夠重視。
案例直擊: 16歲女孩策劃搶劫
2006年11月17日,16歲的女孩小月和比她大兩歲的小云,向成年男子黃寧提議“下小月同學王偉的手機”。後來,小云又糾集了與她同齡的男孩小龍。4個人仔細進行了預謀,並做出具體分工。
當日下午4時許,小月按事先約定,以吃飯爲名將王偉約至南開區一個小區。當晚5時許,黃寧、小龍隨小月、小云一起來到約定地點附近。之後,小龍、黃寧在附近一個網吧等候,而小月和小云到約定地點與王偉會面,然後3人一起到附近餐廳吃飯。與王偉用餐期間,小云還偷偷地爲黃寧等人指認了王偉。
黃寧見過王偉後,打電話要求小月、小云立即離開王偉以便下手,小云、小月“領命”辭別王偉。當王偉走出餐廳後,黃寧和小龍尾隨其來到一個路口附近,然後由小龍撥打王偉的電話,誘使其拿出手機。就在王偉接聽電話的時候,黃寧走上前去對王偉說:“有人僱我來打你。”然後便朝王偉的肚子連搗幾拳,並將王偉的手機搶走。
南開區法院昨天審理此案時,本案公訴人表示,涉案被告人在實施犯罪時進行了周密策劃,在實施約人、聯絡、認人、劫財時都有明確分工和密切合作,他們犯罪手段與一般未成年人偶然犯罪的有很大不同,希望法官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法官說法:幫孩子樹立理想
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專門審理未成人犯罪的王捷法官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近一段時間以來,本市法院審理的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現“成人化趨勢”。所謂成人化,是指被告人雖然年幼,但其犯罪手段卻非常成熟,在實施犯罪時通常會進行周密策劃和具體分工。
王法官表示,上面的案例告訴人們,孩子從小樹立遠大的理想是很重要的,一個有理想的孩子是不會輕易做出違法之事的。然而,很多未成年人還處於“懵懂”時期,這就需要家庭、學校以及社會各方面幫助孩子“立志”,並樹立正確的榮辱觀。
(涉案人物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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