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一彩民在使用北京一家科技公司“人工智能”分析方法後購買了足球彩票,不但未投中一等獎,連二等獎也未中。於是,他以違約爲名將這家科技公司告上法庭,並根據協議向這家科技公司索賠15萬元。
原告在起訴狀中稱:2005年12月10日,他與北京一家科技公司簽訂了《足彩人工智能優化協議書》,雙方約定由這家科技公司根據原告提供的中國足球彩票大複式投注單,經多方面人工智能分析,按原告選定的優化服務內容爲其提供服務;如果原告猜中14場,經人工智能優化後無一等獎,且連二等獎都沒有的情況下,科技公司需要賠償15萬元。原告猜中了足彩第05405期全部14場的比賽結果,而科技公司所做的優化組合既未中一等獎連二等獎也未中。據此,原告認爲科技公司的行爲構成服務違約,於是起訴要求科技公司依約支付賠償金15萬元。目前,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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