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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6月15日晚上8時許,南京的張女士與私家偵探一起在某酒店房間『捉奸』,拍下丈夫『偷腥』的裸照。並在庭上亮出裸照證實丈夫的出軌行為。但丈夫卻辯稱當時自己脫下衣服是被動的,其實是差點被女孩迷奸。
清晰的裸體照片上,『第三者』露出驚恐萬分的表情。妻子張紅手拿照片自信地坐在原告席上,只等背叛他的丈夫承認對婚姻不忠,以便實現分割共同住房70%的訴訟要求。但丈夫高強自辯的第一句話就出乎她的意料:『我對婚姻和妻子沒有不忠行為。』
張紅隨即亮出裸照:『請問我親愛的老公,你怎麼解釋這些照片呢?難道你和那個年輕女孩正在一絲不掛地談公事嗎?』高強仍舊一臉嚴肅:『不錯,從照片來看,我和那個女孩的確沒有穿衣服,但她脫衣服是主動,我是被動,我其實差點被那個女孩迷奸。』
10秒鍾,法庭內無語……
妻子:『成功捉奸』
根據張紅的當庭陳述,在她與高強結婚的兩年時間裡,高強曾屢次露出對婚姻不忠的蛛絲馬跡,苦於沒有切實證據。今年五一黃金周期間,張紅回老家而高強以工作忙為由留在了南京。張紅回來後,居然在床底發現了一只黏黏的避孕套。
『我當時衝動地想用菜刀砍了他,玩女人居然玩到家裡來了,一想到我床上睡過別的髒女人,我渾身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這是張紅當庭的原文陳述,而那只避孕套也被其作為證物帶到了法庭上。對於這份尷尬的證據,高強認為這不能證明自己曾帶女人回家出軌,並認為在家裡出現避孕套很正常。
張紅下定決心要捕捉到丈夫出軌的真實證據。『我先後請了三家私人偵探所,花了近1萬元。』
2007年6月15日晚上8時許,私人偵探打來電話,稱高強與某個年輕女孩正在某酒店某房間。張紅立即趕到酒店,由於私人偵探預先布置,張紅一腳揣開未鎖死的房門,私人偵探隨即一陣猛拍,於是就有了如今法庭上的裸照。
今年7月張紅將高強告上江寧區法院,要求離婚並由高強承擔婚姻失敗的過錯責任,具體而言就是在分割兩人共有的價值300萬元的房產時,張紅要佔70%。
丈夫:『無辜被迷奸』
法庭上,高強沒有一絲慌亂。他告訴法官,盡管自己和其他女人被妻子拍了裸照,但事實並非如妻子所說的那樣,而是自己差點被那個女子『迷奸』。
高強表示,裸照上趴在自己身上的女子趙艷其實是有求於自己的一個乙方代表(甲方采購,乙方供貨,在如今供大於求的市場環境下,乙自然有求於甲)。當天趙艷稱有急事找他,他纔因工作需要答應趙艷一起吃飯的要求。
高強表示,當晚自己只喝了三杯啤酒,但腦袋卻感覺很暈,通身燥熱,不知怎麼回事就被趙艷弄到酒店房間扒光了衣服。直到張紅進來捉奸,他仍然迷迷糊糊,還以為妻子來接他回家。高強特意提供了一份趙艷寫下的證詞。證詞中,趙艷承認自己出於工作上經濟利益的考慮,在高強的酒裡下了藥,和高強造成事實上的情人關系以便之後的工作開展。高強最後表示,自己同意離婚,但絕不承認自己有什麼婚姻中的過錯,因此該套房產應該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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