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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 通訊員宋強):9月10日,記者從天津市紅十字會獲悉,該會和市建委共同建立建築業特困農民工醫療救助基金,實施對特困建築業農民工醫療救助。
隨着本市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大量外省市農民工進入本市參加城市建設,已經成爲建築業的重要力量。爲了使農民工病有所醫,傷有所保,本市正在逐步推行建築業農民工的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使農民工的基本醫療得到保障。建築業特困農民工醫療救助作爲建築業農民工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補充,以社會救助的方式幫助建築業特困農民工緩解大病醫療的實際困難,不斷提高農民工的健康水平。
建築業農民工大病救助基金申請條件包括四類人羣:受僱於本市或外地進津建築施工企業,在津工作期間身患重病的農民工;農民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或因各種原因導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建築業農民工;患病建築業農民工在一年內支付醫療費用累計超過4.4萬元,因欠費已被迫停止治療或無法正常結算出院的;建築業農民工在本市指定醫院急診搶救、留院觀察和住院治療的(指定醫院爲各區縣衛生局所屬二級醫院和全市所有三級醫院)。符合以上條件的建築業農民工可申請基金救助。
凡屬於工傷造成的醫療費用(通過工傷保險解決)、因第三者傷害而造成的醫療費用、因參與違法活動造成的醫療費用、在原籍已查明病情在津就醫發生的費用,不納入此基金救助範圍。
凡符合上述條件的建築業農民工,向受僱單位提出申請,並如實填寫《天津市建築業農民工大病醫療救助基金申請表》,並將在此期間的醫院診斷證明、所發生醫療費用的單據,及農民工原籍鎮(鄉)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年收入證明和其它有效文件,農民工與建築業企業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一併由所在單位審覈後上報市紅十字會。經初步審覈、合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市紅十字會在規定時間內將救助款全額發放到農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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