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幹部制度建設與改革處於活躍期,民主用人、不拘一格用人、高標準用人的制度在不斷建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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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在北京出席《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頒佈實施五週年座談會並講話。 |
黨的十六大以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較大、效果較好。《瞭望》新聞週刊記者日前在採訪中發現,近年來幹部人事制度建設整體推進,基層探索趨於活躍,幹部對公開選拔、競爭擇優的用人規則認可度較高,“黨管幹部”的實踐形式更加豐富,用人進入新境界。
制度選人成共識
十六大以來,幹部制度建設與改革處於活躍期,“制度選人用人”形成共識,“黨管幹部”的方式、內涵發生積極變化。
江蘇、吉林等地組織系統曾就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關問題在幹部中作調查,85%的人認爲“公平的用人環境最重要”,80%的人認爲“管程序比管人頭”更重要,90%的人認爲“幹部制度改革應該更快一些”,95%的人對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持有信心。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基層調查時,接受採訪的幹部中不少人對近幾年來的幹部制度建設表示滿意,認爲“制度選人用人”正在成爲一種趨勢。
幾年來幹部制度建設的成效主要體現在兩個層面上:一是中央把加強制度建設作爲推進改革的重要內容,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先後頒佈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工作暫行規定》等法規性文件。特別結合地方集中換屆,又連續出臺了幹部任期制、交流、迴避、誡勉談話、述職述廉等多個法規文件,初步形成了“一法、一綱要、三條例和十多個法規文件”的幹部人事工作法規體系。
二是基層制度建設也十分活躍。北京市建立後備幹部資格准入制度;河北省制定出臺《調整不稱職黨政領導幹部暫行辦法》;浙江省制定了《關於試行市、縣(市、區)黨委全委會成員民主推薦提名制度的意見》;廣東省制定《黨政機關部分專業性較強的領導職務聘任制實施辦法》;湖北省襄樊市探索實行幹部任期制;深圳市建立行政首長問責制;江蘇等省圍繞“公推公選”“公推直選”等改革,出臺了多個配套辦法和措施;上海市採取先試點後出制度的辦法,形成一批相對成熟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
從基層實踐看,“黨管幹部”更多體現在管制度、管程序、管監督上。
幹部選拔走向民主化
圍繞科學化、民主化目標,基層在幹部選拔任用方式上的探索與創新增多,幹部工作的公信度穩步提升。
幹部工作由封閉走向開放,是十六大以來基層幹部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各地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擴大民主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擴大推薦提名環節的民主,江蘇省在鄉鎮黨委換屆中,所有候選人都實行公開推薦;二是擴大考察環節的民主,四川省在民主測評中設計了涵蓋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11項指標,增強了測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三是擴大討論決定環節的民主,江西等地實行黨委全委會投票表決黨政正職人選,普遍推行任前公示制度,增強了任用決策環節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四是幹部選拔任用方式更加民主、公開,三年多來,全國共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幹部1.5萬人,江蘇、甘肅等地還把公開選拔運用到選拔省管後備幹部工作中。
綜合各地幹部制度改革情況看,在工作取向上注重擴大民主,落實黨員幹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在幹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上注重體現公開、公正、客觀、科學,注重幹部選拔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設;在幹部的選拔使用上注重創造一個好的用人機制,讓能幹事、願幹事的幹部儘快成長起來。
同時,各地抓住“擴大民主”這個主線不動搖,豐富完善“民意調查”等手段,變民主選拔的過程爲提高幹部民主意識的過程。
自基層黨委換屆以來,民意調查一直是幹部們熱議的話題。《瞭望》新聞週刊調查瞭解到,一些地方在實踐中豐富了民意調查的形式,保證民意調查不失真。北京市通州區在換屆中啓動“社會之聲”調查,由區紀檢、監察等部門並吸納零點公司等社會中介機構,分職能部門和服務部門兩大類,在全社會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口碑”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羣衆對於家庭收入、道路交通、孩子入學、就醫、環保、社會治安等21個民生指標的滿意情況。同時,通州區還開展“幹部之聲”“監督之聲”“代表之聲”“領導之聲”調查,給領導幹部畫“民意像”。
羣衆民主推薦也被作爲選拔幹部的重要環節加以運用。河南鄭州市探索實行羣衆推薦票、素能測評票和差額表決票“三票制”選拔任用幹部,其中規定羣衆推薦票不到一定比例,自然被淘汰。
江蘇、吉林等地組織部幹部認爲,當前要切實研究幹部選拔領域內的民主實現形式,根據不同層次幹部,設計不同的民意調查、民意測評形式。上級黨委要指導基層的民主化進程,把擴大民主工作始終納入黨的法規文件框架內,保持正確的方向。另外,通過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等辦法,解決羣衆對幹部執政行爲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此外,各地適應社會變化新形勢,構建更加開放的幹部組織工作系統,把組織意圖、個人意願、羣衆意見很好地結合起來,形成幹部工作的社會合力。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在基層採訪發現,隨着幹部制度改革不斷向科學化、制度化、民主化方向推進,組織工作的開放度也越來越高。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各地組織部門通過機制創新,變“少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爲“多數人在多數人中選人”;二是組織幹部工作由原來的簡單盯住幹部向制定程序、監督程序落實上轉變;三是各地組織部門自身建設上了一個新臺階,組織部門真正成爲“黨員之家、幹部之家、知識分子之家”,圍繞大局、圍繞中心選配幹部的能力不斷提高。
江蘇、四川等省組織系統構建民主開放新機制,由過去注重方式方法的改革向形成系統的配套的改革轉變,主動跳出長期以來封閉的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積極疏通與社會互動共振的渠道,建立民主開放的決策諮詢機制,建立組織工作社會評價監督機制,保證了組織工作與黨員羣衆的聯繫。
一些黨建專家認爲,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必然是幹部制度改革的活躍期,相關部門應當通過法規政策把基層的探索熱情引導好、保護好,使得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制度改革既生動活潑,又能保持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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