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九江大橋200米橋面被撞垮塌事件處理工作正在進行,然而由此暴露出的大橋收費等問題仍餘波未平。日前,廣東交通廳回應了公眾對九江大橋收費質疑,表示該橋收費完全符合規定。對此,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提出20多個問題質疑,認為省人大應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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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的『南桂機035』號運沙船已被扣押。(《信息時報》圖) |
要求省交通廳等有關部門回答,並認為省人大應介入調查,將真相大白天下
日前,省交通廳回應了公眾對九江大橋收費的質疑,表示該橋收費『完全符合當時的政策規定,也不違反現行的規定。』但是,有人大代表對此答復表示無法接受,更窮追不捨,連連拋出20多個問題,要求省交通廳一一明確回應。
在公眾質疑風暴持續一段時間後,本月8日,省交通廳終於出面就九江大橋收費問題予以回應,表示該橋收費『完全符合當時的政策規定,也不違反現行的規定。
』在國務院沒有出臺相關規定的情況下,該橋收費不會中止。
對此,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昨日提出20多個相關問題,要求省交通廳等有關部門予以回答。曾德雄還表示,省人大應該介入此事,進行調查;省人大代表也可以行使質詢或詢問的權力,將這一公共事件的真相大白天下。
關於投資主體九江大橋究竟由誰投資建設?
省交通廳表示:九江大橋1984年開始建設,1988年建成通車並開始收費,1992年,在原廣佛高速公路公司、九江大橋公司基礎上成立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國有股佔62.03%。
代表質疑:九江大橋究竟由誰投資建設?如果是國家貸款投資,那麼兩年的收費就已經超過了總投資,為什麼還要繼續收費?
如果有私人資本參與其中,那麼,是什麼樣的私人資本?它是如何獲得參與九江大橋建設收費的?它與國家貸款的比例是多少?利潤如何分配?
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的國有股佔62.03%,剩下的37.97%都是通過發行股票所得,還是另有私人資本參與其中?
從回應來看,很有可能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成立的時候國有股只佔62.03%,那麼,剩下的37.97%的資本來源於何處?它們是如何入股以及是如何參與利潤分配的?
關於大橋性質1995年之前並不是經營性項目?
省交通廳表示:1995年,交通部批復同意九江大橋收費年限為30年,起始時間從通車之日起計,並明確收費期滿後,收費經營權無償歸國家所有。由此,九江大橋轉為經營性收費項目。
代表質疑:那就是說,在1995年之前,九江大橋並不是經營性項目,為什麼在收費已經超過總投資的情況下還要收費這麼多年?
關於籌資融資『無條件』支持其它高速路建設?
省交通廳表示: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作為廣東交通集團屬下的一個子公司,是廣東交通建設的主力軍,無條件承擔著大量的具有明顯社會效益而經濟效益相當差的高速公路的籌資融資、建設管理的任務。
代表質疑:這個公司為廣東省內哪些『具有明顯社會效益而經濟效益相當差』的高速公路籌資融資?籌了多少資?
有了這個公司的籌資融資,那些受益的高速公路是否就沒有收費或少收費?如果還在收費,也沒有少收費,為什麼?
如果是『無條件』承擔著籌資融資的任務,那麼,公司是如何向股東交待的?
是不是所有的收益都用來『無條件』地支持高速公路建設?如果是,國有股以外的資本的收益何在?如果不是,那麼利潤是如何分割的:多少投入了高速公路的建設?多少成為資本的收益?
省交通廳表示:廣州至開平高速公路和九江大橋的收費是廣東省高速公路發展股份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而九江大橋從1995年就『轉為經營性收費項目』。
代表質疑:經營性收費項目怎麼可以『無條件』地承擔其他高速公路的籌資融資和建設管理任務呢?股東同意這樣『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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