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一個專門審理醫患糾紛案件的合議庭在本市(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成立。該合議庭成立後,發揮集體智慧,相繼推出了“固定證據”、“縮減鑑定時間”等一些措施,在最大限度上保護了患者的正當權益。
該合議庭審判長李俊萍表示,醫患糾紛往往矛盾突出,雙方爭執激烈。在審理該類案件時,合議庭全部採用合議程序。判決結果是合議庭所有法官的集體意見,能夠在法律框架內確保公平。
李俊萍說,合議庭在證據採用方面也會採取科學、慎重的態度,儘量保護患者的正當權益。合議庭成立之後,相繼推出了一些有關證據方面的措施。如根據相關規定,患者一方只能閱讀醫生研究病情的主觀病歷,而不能複印。可是有些當事人往往不能記下全部內容,從而使自己在案件審理中處於被動地位。
爲了方便當事人,合議庭在當庭質證後,將主觀病歷內容複印下來,並讓雙方當事人簽字,從而“固定了證據”。該做法避免了主觀病歷被塗改的可能性,從而確保患者一方的相關權益不受侵害。
同時,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合議庭針對醫患糾紛案件中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週期長的特點,積極採取措施縮減當事人不必要的等待時間。
合議庭審判長會提前印製“醫院和患者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所必須提交的材料清單”。內容包括:醫院方應準備“醫院認定書,病例摘要一式五份、醫療機構的執照、糾紛醫生的執業證”等材料;患者方應準備“書面陳述一式五份、爭議要點,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在第一次開庭結束後,法官將該清單發給醫患雙方,並要求醫患雙方在第二次開庭時帶齊清單上所列材料。此後,在接到醫學會的鑑定受理通知書時,法院便可直接將醫患雙方已提交的材料送交醫學會,從而大大節省了鑑定等待時間。
據李俊萍介紹,該措施推出兩個多月以來,醫院和患者準備材料的時間從一兩個月縮減到現在的一週左右,大大方便了當事人。
據瞭解,今後南開區法院受理的所有醫患關係糾紛案都由該合議庭審理。當事人到該院立案,立案庭會將案件轉到“醫患糾紛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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