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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政府在氣候變化問題上的態度一直爲各方關注,以下是自2001年布什就任總統以來美國政府針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政策:
2001年3月28日,布什政府明確表示反對《京都議定書》,理由是它“違背了美國的經濟利益,對發達國家有失公允”。
2001年6月11日,布什表示,仍然不能確定“全球變暖到底有多大部分是由人類造成的”。
2002年2月15日,布什政府提出了美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計劃,宣佈對那些自願減排的商業企業予以稅收激勵。
2004年10月8日,在謀求連任的競選活動中,布什重申他對於《京都議定書》的看法,認爲“美國加入的話,代價就是會使美國人丟掉許多工作崗位”。
2005年7月6日,布什赴歐洲參加八國集團峯會時首次對外承認,“人類活動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增加引起全球變暖”。
2007年1月23日,布什首次在國情諮文中提及全球變暖問題,認爲解決這個問題依賴於技術進步及使用乙醇等可再生能源。
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明確規定,在溫室氣體減排問題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負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因此,拒不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美國在氣候變化問題上不負責任的態度一直遭到國際社會的嚴厲批評。
近年來的國際氣候變化會議多次敦促美國政府履行自己的減排責任,並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和技術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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