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10月8日,在《天津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開始施行之際,市人大法工委、市婦兒工委、市婦聯聯合召開了宣傳貫徹《實施辦法》座談會。
會上,市婦聯有關負責人介紹了《實施辦法》的修訂背景和基本經過,對《實施辦法》主要修訂的六個方面內容做了重點介紹。在總則中,明確了實行男女平等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在政治權利方面,對本市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中婦女的比例做了規定;在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方面,增加了勞動合同不得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生育後有權利回原崗位工作的規定,對女職工生育保險和健康保健也做了規定;在財產權益方面,詳細規定了對農村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益、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分配、宅基地使用權等項權益的保護;在婚姻家庭權益方面,對預防家庭暴力的規定有三個突破:明確將預防家庭暴力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覈,明確了公安機關在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受害人方面的義務,明確了對受害女性的各種救助措施;在人身權利方面,對制止性騷擾作了規定,加強了對特殊女性羣體的保護,明確了對監獄、勞教等場所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女性的心理與生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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