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其明確規定拾金不昧可以拿報酬
昨日上午,英國遊客奧古斯丁(音)在天津遊玩後,打車前往天津機場,準備趕往上海轉機返回英國,匆忙中奧古斯丁將裝有護照、機票的手包遺落在出租車上,幸虧出租車司機及時發現,馬上趕往機場歸還,才使奧古斯丁沒有誤了行程。
6天前,奧古斯丁從英國來津,其天津好友利用“十一”長假陪他遊覽了津城。昨日上午,奧古斯丁結束了6天的旅程,在好友的陪同下打車前往天津機場。由於堵車的原因,奧古斯丁到達天津機場時已是10時15分,距換登機牌的時間只剩下20分鐘。奧古斯丁和朋友立即將大大小小的行李搬下車跑進機場大廳,但匆忙中奧古斯丁將裝有護照、機票和3000歐元的手包落在了出租車上。當奧古斯丁換登機牌時,這才發現手包不見了,但此時出租車已經駛離。
出租車離開機場後不久,另一名乘客搭乘該車時發現了後排座位上的手包。出租車司機當着乘客打開手包,拿出裏面的護照一看,上面的照片正是剛纔搭乘出租車的外國乘客的。向乘客說明原因後,出租車司機馬上放棄運營返回機場,當他跑進機場大廳時,看到奧古斯丁正在焦急地尋找手包,出租車司機當即將手包歸還。拿着失而復得的手包,奧古斯丁連連用不流利的中國話說着“謝謝”,隨後拿出200歐元表示謝意,被司機婉言謝絕。這位出租車司機表示,撿錢收報酬讓人心裏覺得不舒服。
不過,奧古斯丁卻不這樣認爲,他有些遺憾地說:“出租車司機應該收下我的錢,爲了還包,他付出了勞動,這是他應該得到的。在我們國家這是理所當然的事,他沒收下錢,我有些小小的遺憾。”
無獨有偶,幾天前,亨達出租車公司王仲堅師傅在友誼路拉上一對母子,行程中,這對母子分別在友誼路上的浦東銀行和成都道上的浦東銀行取了錢,最終二人在人民體育館附近下車,並未索要發票。幾分鐘後,3名身着校服的小學生從人民體育館門口上了車,上車後不久,小學生們在後排車座下面發現一個裝有很多錢的信封,3人原封不動將信封和錢交給王師傅,“叔叔,您受累找找失主吧!那個人肯定很着急。”
王師傅顧不得查看信封裏究竟有多少錢,立即將車改道向和平公交派出所開去。王師傅猜測,裝錢的信封十有八九是剛纔那對母子遺落的。中午12時許,王師傅來到公交派出所,巧合的是,他和剛剛從派出所報完案的母子打了個碰頭。3人目光相聚,全都驚訝得長大了嘴。“是你!”“是你!”那對母子緊緊握着王師傅的手,而王師傅則迫不及待地將口袋裏裝錢的信封掏出來,讓母子清點。“不點了,您既然給送回來,肯定一分不少。”最終,在民警的要求下,這對母子纔不情願地清點起來,“正好5萬元,不多不少。”出於感激,這位母親當即拿出一些錢,讓王師傅收下,但被婉言謝絕。
王師傅說,撿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最應該感謝的不是他,而是那3個拾金不昧的小學生。
2007年10月1日,《物權法》正式實施,《物權法》從此走進我們的生活中。《物權法》中明確規定——拾金不昧可以拿報酬。兩位出租車司機的做法無疑是值得讓人稱讚的,但他們即使接過當事人的酬金也沒什麼可指責的,因爲法律給了他們這樣的權利。
物權法
在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如誤工費、交通費等。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解讀
一直以來,拾金不昧都被譽爲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甚至成爲衡量人道德素質的一個標準。拾金不昧既然是傳統美德,拾金索要報酬一直以來自然被認爲是不道德的,但如果那丟金的人懸賞重謝的話,是否該另當別論?如果懸賞重謝了,原物到手又反悔,拾金者是無可奈何還是有據可依?《物權法》對此做出了規定。
“美德與法制並不對立,拾金不昧理應因爲時代的不同而具有新的意義,理性對待拾金不昧這類問題的法制化不僅不是對傳統道德的背叛,還可以推動美德的延續。”一位律師談起《物權法》的實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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