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起,國內銀行在代收水、電、氣、暖等費用後,需要爲顧客開具專門的《銀行代收費業務專用發票》。昨天(19日),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公佈了“關於銀行代收費業務使用稅務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
目前,收費單位委託銀行代收費項目不斷增加,使用的稅務發票種類也越來越多。爲了簡化銀行代收費業務流程,方便單位和個人取得發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推出統一的《銀行代收費業務專用發票》。《專用發票》的使用範圍有兩類,一類是代收水、電、氣、暖和報刊等費用;另一類是代收通訊費、有線電視收視費、上網費等。
《專用發票》分爲計算機開具的平推式發票和卷式發票兩種。發票的具體內容包括髮票號碼、開票日期、付款人、銀行卡卡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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