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報考職位
1、報考者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者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招錄機關在對報考者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者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2007年11月2日24:00時以前,可以改報其他部門或該部門的其他職位,但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系統自動禁止該報考者改報其他職位。
四、關於考試考務費用
1、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考試考務費用以當地財政、物價部門覈定的標準爲依據。具體費用標準可以向負責此次考務工作的當地考試機構諮詢(考試機構諮詢電話及網址請於11月3日之後在人事部網站查詢)。
2、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
五、關於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
2、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諮詢?
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招錄機關直接聯繫(各招錄機關諮詢電話附後)。
六、關於填寫《報名登記表》
1、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麼?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者自負。
2、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當年在校的學習成績?
社會在職人員當年在校學習成績一般情況下不用填寫。個別招錄機關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七、關於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科目是如何設置的?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所有報考者均參加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常識判斷(側重法律知識運用)、數量關係、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全部爲客觀性試題。
申論主要通過報考者對給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測查報考者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什麼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爲2007年12月9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
3、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008年1月下旬,報考者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登錄人事部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和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4、如何劃定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後,中組部、人事部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對部分基層艱苦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特殊職位等,最低合格分數線將單獨劃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