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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經濟犯罪兩年增長40% -本報記者王 彧 “儘管監管和控制措施得到加強,欺詐仍爲全球各地企業面臨的重大威脅。”這是日前普華永道發佈的《2007年度全球經濟犯罪調查》報告顯示的結果。報告顯示,在過去兩年中,有43%的公司遭遇過經濟犯罪,直接損失已經累計超過42億美元。報告稱,只靠控制手段威懾還不夠,要打擊欺詐行爲,還應在公司文化、倫理道德和風險管理上下功夫。 這項兩年一次的調查共涉及全球5400家公司,由普華永道與德國哈雷-威登堡馬丁路德大學聯合進行。普華永道諮詢服務部合夥人張逸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各種經濟犯罪,包括挪用資產、造假賬、賄賂和腐敗、洗錢以及侵犯知識產權是造成這些損失的罪魁禍首。參加調查的公司表示,除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外,欺詐行爲還給公司的日常運營和商業成功帶來間接損失。 這份題爲《經濟犯罪:人、文化與監控》的調查報告顯示,經濟犯罪十分普遍,涉及世界各地各個行業、各種規模的企業。與普華永道八年前首次進行此項調查時相比,不但欺詐行爲仍然頑固存在,而且欺詐的猖獗程度並未出現下降。大多數公司自信地認爲,在未來控制措施會減少他們受欺詐危害的可能性,只有11%的公司認爲他們可能會在未來兩年再次受到本國欺詐行爲的危害。 “完全消除經濟犯罪是根本不可能的。這就像與傳說中的九頭怪搏鬥,砍掉一種形式的欺詐行爲又會有另一種形式的欺詐行爲冒出來。僅僅依靠控制措施本身是不夠的,應該建立起一種支持監控的文化氛圍,並制定明確的公司道德準則。企業需要培養員工對組織的忠誠度,樹立員工堅持正確行爲的信心,嚴懲有欺詐行爲的人員,無論其在公司內職位的高低。”普華永道全球調查和鑑證服務主管史蒂芬·斯卡拉克說。 調查顯示,欺詐最猖獗的行業是保險業和零售業,這些行業中有57%的公司出現過欺詐行爲,其次是政府和公共部門,有54%的公司出現過欺詐行爲,再次是金融服務業46%,汽車業44%。各個行業內最常見的欺詐類型會因行業各自特有的運營特點而有所不同。 史蒂芬·斯卡拉克表示:“欺詐行爲的發生有兩個條件:動機和機會。最常見的欺詐動機很簡單:需求和貪慾。控制機制力度不夠,公司文化中缺乏忠誠度、道德準則和合規意識都增加了發生欺詐行爲的機率。” 調查發現,公司經歷一項或更多重大結構變更之後,如合併、收購、重組或裁員,欺詐行爲便會增多。“收購、建立新企業、整合流程和信息技術系統、人事變動、與新客戶和供應商打交道以及與新的文化或國外接觸都會爲欺詐行爲提供溫牀。”史蒂芬·斯卡拉克解釋說。 報告顯示,欺詐行爲給新興經濟體帶來的損失更大。新興經濟體是指迅速發展的7個經濟體,包括巴西、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俄羅斯和土耳其。新興經濟體中的欺詐行爲與發達國家同樣猖獗,報告顯示,在全球42億美元的總經濟損失中,這7個新興經濟體共計佔到了其中45%以上。報告表明,在這7個國家運營的公司因受到欺詐而蒙受的平均損失達510萬美元,是在其他地方運營的公司所受損失的兩倍多。 在這7個國家中,至少有1/4的公司(在某些國家有一半的公司)表示曾被索要賄賂。在新興市場開展業務的公司擔憂的主要問題有:腐敗、賄賂以及知識產權的盜用。儘管許多公司實施了控制措施,但還有許多公司不知道如何纔能有效地應對這類風險。 “對於在新興經濟體經營的公司,他們需要了解在不同文化中將會遇到的欺詐風險,這些公司還有可能被要求參與不正當行爲,對此他們要做好心理準備。在面臨市場競爭和內部的業績壓力下,抵制腐敗可能會變得更加困難。在投資之前公司就應對如何應對欺詐和腐敗有所瞭解。在發達國家奏效的控制措施在新興市場未必奏效。”史蒂芬·斯卡拉克這樣解釋。 (責任編輯:陳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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