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近日報道,“富二代”婚嫁問題成爲新的議論熱點,在新民網論壇,不少網友對“‘富二代’婚戀,找女婿還是找接班人?”這一話題各抒己見。
“富二代”是個新名詞,指的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最早一代民營企業家“富一代”們的子女,如今他們靠繼承家產,擁有豐厚財富。但不少“富二代”們的婚嫁則成難題,尤其是女孩子。父母當然希望未來的女婿首先是合適的企業接班人,而這一願望往往和女兒的心願相違背。
“富二代”的婚嫁,其實是由兩個命題組成的。一個是婚姻問題,一個是企業承繼問題。若既找到了好女婿,又同時解決了企業接班人問題,固然皆大歡喜。但這種情形,可遇而不可求。現實中更突出的矛盾是,這兩個問題往往成爲對立。
但是這種對立不是呈水火不容之勢,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方面,“富一代”希望事業得到承繼,但也不會希望子女的感情受傷害;一方面,一些“富二代”固然執着於追求自己的幸福,但也絕不會盼着父母的企業破產。所以,這兩個既對立又相連的問題就互相糾纏在一起,如油入面,難解難析。
但再矛盾的事,總有個主要方面、次要方面之分。這就看“富一代”和“富二代”們如何抉擇了。如果“富一代”們真的希望未來的女婿“首先”是企業接班人(把企業當成主要的),那麼可以說,他們就是在做交易——用子女的感情和婚姻幸福去交換自己事業的後繼有人。
應該明瞭,子女婚姻和事業承繼,是兩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雖然古往今來,政界商界也確有不少將二者“合而爲一”去做的。但其結果呢?可以想像,這類靠交易完成的婚姻,美滿者能有幾宗?
解決事業後繼有人的問題,當然很重要,可以借鑑天南地北、國內國外的經驗,只是不能以犧牲子女的婚姻幸福來完成。倘若如此,爲人父母者就太自私了。因爲他們在潛意識中,把自己的人生強加在子女命運上,強迫子女成爲自己生命的影子。
“富一代”們創造了財富,這是好事。擁有更多的金錢,應作爲創造更好生活和開創更大事業的條件,而不能成爲沉重的經濟枷鎖和一種精神囹圄——無論對“富一代”還是他們的子女。(文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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