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鑽婚姻” “恆愛”鍛造
天津市社科院一項調查發現,一些金婚(50年)和鑽石婚(60年)的老年夫妻之所以一生保持婚姻穩定,是因爲有“恆愛”的理念。
據市有關部門統計,目前,中國人的離婚率逐年升高,這當中也不乏60歲以上的老年離婚者。市社科院有關專家說,有的老人,雖年逾花甲,但仍見異思遷,導致家庭破裂,還有一些老人,雖然還與老伴保持着婚姻關係,但已不再恩愛,只能分居生活。
專家說,離婚率的升高,重要的原因是觀念的變化。過去,離婚是一件丟人的事,有些老夫妻即使感情不和,但爲了面子,也在一起湊合着過日子。但如今不同了,社會環境寬鬆,老年人離婚漸漸被社會認可,而且,老年人的子女一般都已成家立業,父母離婚對他們的影響相對來說也減少了。另外,社會觀念日益開放,曾經令很多人難以啓齒的“性問題”也被擺上了桌面了,併成爲老年人離婚的一個重要原因。
社科院老齡問題專家郝麥收教授就此指出,眼下這種狀況與“恆愛”理念缺失有關。現在固然不應提倡“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舊觀念,但愛人也不應輕易換。就像一對“金鑽夫妻”所說的,他們從結婚開始就沒想過將來要分離。“恆愛”是我們民族婚姻文化的精神遺產,也是全人類共有的精神財富,有了“恆愛”,老年人的婚姻才能真正實現穩定和諧幸福美滿。
老人再婚,不妨先去公證
有人如此形容老人再婚——“十個再婚離八九,還有一個在‘忽悠’”,即老人再婚離婚率很高。
造成這種老年再婚又離婚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突出的是財產繼承問題。很多人認爲,老人過世後,財產會按照法律程序被“後媽”、“後爹”繼承,子女會因爲老年人再婚而蒙受損失。因此,老人財產越多,子女往往干涉得越厲害,老人再婚也越困難。
但事實上,這種看法是不全面的。社科院老齡問題專家郝麥收教授指出,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的規定實際經歷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49年至1993年,實行的是夫妻財產共有制,即不論男女哪一方的財產,一結婚就變爲雙方共有。第二階段是1993年至2001年,實行的是有條件的共有制,即共同生活4年,生活資料歸雙方共有。共同生活8年,生產資料和住房歸雙方共有。但從2001年4月28日頒佈新《婚姻法》以後,夫妻的婚前財產已經完全歸個人所有。一方辭世,如無特別遺囑,子女仍有財產繼承權。所以,實行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的制度,才能保證老年再婚的成功。郝麥收把這種原則定義爲“三不變”,即老年再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再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親子關係不變。再婚前,遵照這些原則到相關單位進行公證或見證,將會爲老年人再婚免去後顧之憂。
三種另類“再婚”方式可供老人選擇
現今單身老人再婚雖已不再是新鮮事,但老年再婚仍然是一件難事。除去財產繼承等難題外,老年再婚往往還要面臨雙方生活習慣不同、與各自子女相處困難、自己忘不了原配伴侶、害怕別人閒話等許多問題。有些老人社交面有限,想再婚也找不到合適的伴侶。爲此,許多單身老人對再婚望而卻步,去忍受孤獨。
老年問題專家郝麥收研究老年婚姻問題多年,他說,其實除去登記再婚,現今社會上至少有三種“偶身”生活方式可供老人選擇,即“情人偶身”、“虛擬偶身”、“精神偶身”。這些新方式都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單身老人的感情空虛。
“情人偶身”是指不登記結婚,互相交流感情的老年男女關係。許多高齡老人身體狀況已不適宜再婚,便選擇了這種方式,雖然各過各的生活,但偶爾互相撫慰,也疏解了晚景的寂寞。現在,一些老年婚戀中介機構也提供這種服務。
還有的老人通過互聯網談情說愛。老年人上網已越來越多,喪偶老人與另一個喪偶老人在網上形成“虛擬偶身”的現象也在增加。郝麥收認爲,這也是獲得愛和付出愛的一種形式,是老年生活的一部分。通過互聯網交友社區,老年人可以方便地找到聊天對象,雙方可以定時進行網上交流,得到的是一種精神慰藉,可提高晚年生活質量。
“精神偶身”也可以稱之爲精神的原配生活。一些夫妻感情深厚的老人不願再婚,也可以在思想上、精神上仍與原配老伴生活在一起。如李政道在老伴去世後從不改變房間的擺設,並且把老伴的照片放在身邊。又如楊絳,在錢鍾書去世後,寫了《我們仨》,用這種方式把幾十年的生活又過了一遍,這也是一種精神享受。
總之,單身老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偶身”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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