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年前,當神情孤傷的屈原徘徊汨羅江邊時沒意識到,他文橫千古的《離騷》以及鬱憤悲壯的自沉,構成了中國文化史至爲厚重的一頁。在隨後的歲月裏,成爲他腳下的土地和後來子孫回望歷史的重要憑依。
因此,當傳說爲紀念屈原而形成的端午節將以國家法規的形式,與13億中國人的生活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時,有誰會否認它“表明了一個五千年文明古國對自己文化傳統的態度”?
這可能是迄今我們對於弘揚傳統最爲一致的共識了。
不同於讀經活動,不同於國學私塾,甚至於丹的講論語、易中天的品三國,與其他復興行動總引起議論鼎沸迥異,將除夕、端午、清明、中秋四大傳統節日“法定化”的消息幾乎贏得了學者和百姓的齊聲贊同。
這種難能可貴的同心,來自我們對共有節日傳統強烈的情感認同,也來自對節日文化日漸沉寂現實困境的憂心。
沒有比節日更能體現一個民族的文化特性了。千百年來,除夕的祝福演繹了舉國同慶、萬民同樂的社會和諧,清明的祭掃承載了中華民族獨特的生命體驗,端午的龍舟抒發了平民百姓的豪情壯志,中秋的圓月見證了千家萬戶的濃郁親情……節日民俗使中國人生活在一個有情有義的社會。它既是我們悠久歷史文化的積澱和再現,也是民族性格、民族文化的集中展示,作爲文化中國最突出的“表情”,成爲我們文化認同、民族認同的重要標誌。
然而,傳統節日的衰微已是不爭的事實。在多種文化激盪中,儘管傳統節日在民間從未中斷,但它越來越像一個形單影隻的孤立事件。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的法定假日沒有充分配套的文化生活,而有豐富內涵的傳統節日,卻沒有法定假日提供充足的活動時間,形成了一種節日“二元結構”。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以立法的形式促進傳統節日的文化傳承,鮮明地表明瞭對待文化傳統的“國家態度”,體現了一種可貴的文化自覺。
但傳統節日的法定化僅僅提供了一種“天時”,節日文化的興盛與否,關鍵在其形式和內涵是否適應時代和民衆的需求。已經“南橘北枳”的聖誕節在中國並無法定假期,但卻日益紅火、聲勢浩大,原因就是契合了人們在快節奏現代生活中的放鬆願望。相反,早已法定化的春節,卻因內容單調之弊,已使許多人呼籲要“捍衛”、“拯救”。
因此,一旦傳統節日法定化,首先要做的就是文化上的闡釋和創新。當傳統節日賴以生長的經濟基礎和社會生活發生了深刻變化之後,文化的建設和發展,就不再是一般意義上的傳承和延續,而是傳統文化向現代化的轉化和重塑,是從內涵到外延的不斷創造和更新。
在漫漫歷史長河中,將四個傳統節日法定化,只是一個小小的事件。但一個國家的發展無法忽視這些印證歷史的細節。倘若再把這個細節,放在中國走向現代化的艱難征程上看,放在傳統文化現代化的曲折路途上看,我們會更加百感交集——
經過百年激盪,三十年變革,在日益融入世界大潮之後,中國比任何時候都更重視自己的來路、清楚自己的未來。
若干年後,當我們的孩子習慣了清明踏青、中秋望月時,誰說不會正是這些節日的薰染,讓他們領會了文化中國寓意深厚的“表情”? (盧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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