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本報接到多名讀者反映,稱津城的相當一部分餐館都存在不開發票,或者採取無休止的“拖延戰術”、收據代替發票甚至是禮物代替發票的方式,來避免出具“餐飲發票”,有重大逃稅之嫌,應該引起稅務部門的高度重視。
“先生,如果您不要餐飲發票,我們可以送您幾聽可樂。”“我們不喝可樂,就要發票。”
“是這樣啊,那我們還可以送給您一個可愛的布娃娃……”“我們不要布娃娃,就要發票。”
“那您稍等……”數分鐘後,發票還是沒來,等來的最終答覆是:“不好意思先生,我們的發票恰巧用完了,您看給您開收據,下次再來換可以嗎?”這樣的對話,這樣的片段,很多讀者在飯店就餐時都曾經歷過,記者也不例外。連日來,南開、和平、河西的多位讀者都向本報反映此問題,還有一位讀者在尖山附近某餐館因此和餐廳吵了起來,大家認爲稅務部門應該通過暗訪固定證據後對這些餐館實施依法處罰。
昨日上午10時,上谷商業街某餐館服務員在“拖欠發票”不成受到老闆呵斥後,撥打本報熱線主動報料“賴”發票的4樣絕活:“我在很多餐館幹過,沒有一家餐館在客人結賬時主動給發票,首先是讓客人自己‘折騰’,比如就餐在3樓,說要發票得自己拿賬單到1樓拿。很多人就會覺得太麻煩不去了;再就是‘拖’,客人每次說要發票都客氣地讓他們等等,就是拖時間不去,比耐心,很多客人也就煩了;第三就是送禮物,一般餐館都準備了飲料、布娃娃、襪子之類的小禮品,其實也就是2、3塊錢的東西,讓客人選擇要禮物不要發票;第四實在不行,有的就道歉稱發票用完了,詢問是否可以用收據代替……以前好多餐館用假髮票,現在打得嚴了,就改成這些招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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