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14日)從天津市地稅部門獲悉,本市接到國家稅務總局所發的通知,2007年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政策沒有變化。炒股所得進行申報並不代表要繳稅。
稅務人士指出,本市根據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和首次自行納稅申報工作所掌握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確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但沒有自行納稅申報的個人,嚴格按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此外,網絡上有關“12萬元起點調整”和“炒股收入新徵個稅”的傳言是不屬實的。據瞭解,依據國稅總局去年11月公佈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辦法》規定:一年度內,工資、薪金、股息、紅利等所得合計達到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已按規定足額繳納了個稅,均需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對於股民來說,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與損失盈虧相抵後的正數爲申報所得數額,盈虧相抵爲負數的,所得按“零”填寫。炒股所得進行申報並不代表要繳稅。
據悉,爲了進一步做好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國家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部門加強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工作和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完善個人收入檔案。本市從2006年9月起,率先從金融企業試點推廣統一的個人所得稅管理系統。從今年開始以證券、電力、電信、石油和石化等重點行業爲突破口,逐步覆蓋到一般行業和全部扣繳單位。特別是今年7月起,本市實現了市財政對291個市直機關3.1萬公務員的工資統發與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統扣同步進行。截至上月底,已經有近10萬戶扣繳單位實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佔全部扣繳單位戶數的98%以上,全市扣繳單位申報的315.8萬人中,有111.6萬達到納稅標準,佔申報人數的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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