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四十多年後,80多歲老人將繼女告上法庭,要求女兒每月給付贍養費700元。陪審員以嘮家常的方式,多次入戶進行調解,昨天(15日)上午,法院正式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坐在審判長右側的陪審員沒有穿着法袍,但是,一句“大娘”,使得激動的老人頻頻點頭。
八旬老人狀告繼女
原來,早在40多年前,王大娘和孫麗的父親孫大爺再婚後,年幼的孫麗與父親和王大娘就開始一起生活。十幾年前,孫大爺去世後,王大娘就隨孫麗共同生活。王大娘認爲自己把孫麗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照料和撫養,供她讀書直至成家立業。但是自從孫大爺去世後,王大娘就從家中搬出來租房單過。
現在王大娘認爲自己已經基本上喪失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加上年老多病,需要專人照顧,而且還要租房居住,於是,爲了生存,起訴要求孫麗每月支付贍養費700元。
母女倆對簿公堂
昨天上午九點,大港法院濱海法庭開庭審理了此案,80多歲的王大娘不到8:20就趕到了法庭,滿肚子委屈的她,說到動情處甚至當庭落淚:“孫麗,我從小對得起你啊,現在真是越想越寒心。”
40多歲的孫麗也道出了自己的委屈,“我沒想到我媽會把我告上法庭,我從8歲就開始做飯、餵豬,15歲就開始工作了。媽,我要是對您不好,您能跟我住這麼多年嗎?媽,我不是不孝,只是我對您再好,您還是偏向自己的親閨女。”
原來,王大娘老家還有一個女兒,40多年前她和前夫離婚後,大女兒就隨前夫一起生活。王大娘總覺得虧欠了大女兒,所以,難免感情上會有所傾斜,然而在彌合了與親生女兒的感情距離後,不料與孫麗間的鴻溝卻在逐漸加深。
當孫麗說道“我不承認我不孝時”,坐在原告席上的王大娘激動得當場站了起來,指着孫麗想說些什麼,母女雙方情緒十分對立。
嘮家常冰釋母女隔閡
“大娘,您從小把孫麗養這麼大,肯定有感情了。開庭前,我看着您母女二人坐在那都不說話,心裏感觸很大。”坐在審判長右側的陪審員開口了,這名陪審員叫劉衛東,是大港區政協委員,一向熱心的他,從2005年5月8日起,開始參審第一個案件,正式成爲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已經陸續參審了13起案子。
自從今年正式接手王大娘的這個案子後,劉衛東多次和法官一起走進王大娘家做調解工作。
由於孫麗一直認爲王大娘要求的贍養費太高,所以一直沒有同意調解。
見王大娘開始沉思後,劉衛東接着說:“大娘,我覺得這不是錢的問題,我知道您一輩子操勞受累了,但是孫麗家現在生活也有困難,您要的贍養費是不是太高了?”
見老人開始沉默了,劉衛東又轉向被告席上的孫麗說:“我們之前也瞭解了一下你的情況,但是老人把你養這麼大,你們共同生活了40多年,其實,繼母比生母付出的辛苦更多。再說老人都這麼大歲數了,人這一生,能有幾個80歲啊?我們也都有老的時候,也許老人看重的並不是錢啊。”
在法官和陪審員的多方勸說下,2個多小時後,母女二人終於達成協議,孫麗自今年6月份起,每月給付王大娘贍養費200元。
雙方在調解協議上籤完字後,此案的審判長、濱海法庭庭長張彬意味深長地說了一句話:“孩子自己再難,也不能不養老人。但是老人呢,也要體諒孩子才行……”
話還沒說完,王大娘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其實,我心裏一直在想她呢。”
審判員薛麗新法官告訴記者,就是年輕人出庭後情緒也都會有一些波動,本來爲了老人的健康着想,不準備讓她出庭應訴的。沒想到老人早早的就來到了法院,其實,她是一直想見見女兒的。
陪審員見狀忙囑咐孫麗:“你和母親在這兒(法庭)好不容易見個面,好好和母親說個話,敘敘母女情。”聽後,孫麗緩緩地走到了母親面前……
庭下,張庭長告訴記者,從今年起,濱海法庭開始積極運行和諧訴訟模式,在這種機制下,使得濱海法庭所處理的案件均能達到案結事了,沒有一起因涉訟而上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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