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中介門店誘導客戶在二手房交易中籤假合同、只公證不過戶,表面上讓買賣雙方省錢,實際讓客戶承受巨大風險——謹防二手房中介違規誤導
隨着近期天津市二手房交易量整體下降,一些二手房中介門店的日子開始“吃緊”。記者連日調查發現,少數房產中介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誤導市民交易。本市房管部門人士提醒市民交易時一定要注意維權。
中介誘人籤假合同
市民侯先生日前在某中介看中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店員熱心地建議他可以通過籤兩個合同的方式來避稅,也就是壓低合同金額以假合同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或者只是公證而不過戶。但他諮詢了稅務部門工作人員後瞭解到,此舉危害很大,二手房交易中不如實申報成交價,將導致購房人以後再轉讓該房產時的稅賦大幅增加。例如,購房人實際以80萬元的價格成交,卻籤60萬元的假合同並取得購房發票,再轉讓時購房成本只能以60萬元計算,除去購房成本其餘的都是應稅收入,因此相關稅賦就會大幅增加,而且此舉爲逃稅行爲,還會受到稅務部門處罰。如果簽訂假合同後只辦理公證,不辦過戶手續,一旦賣家將房屋抵押還容易出現交易糾紛。
記者瞭解到,從去年起本市二手房市場就開始出現這種假合同,近期一些中介利用頻率更高。由於近年國家出臺一系列抑制炒房倒房的宏觀調控政策,二手房在交易環節的稅賦大幅增加,加上二手房價格持續走高,不少中介爲達成交易就頻頻誘導人們簽訂假合同。而利用假合同來促成交易,以及只公證而不過戶的方式,表面上讓買賣方感到省錢,實際上中介爲獲利刻意隱瞞了其中蘊藏的風險。
違規侵吞顧客服務費
此外,記者還發現,儘管本市已經推行《天津市房產買賣中介合同》標準文本,但是一些中介仍在使用自制合同,這些合同最大的特點是增加了對中介有利的“霸王條款”。其中不管中介是否按約定完成或全部完成中介業務,顧客都要交納1%的服務費,有的甚至還要顧客交納押金。很多中介把涉及自己違約賠償責任的條款給刪除了。
採訪中,一些基層中介員工也反映,相當數量的中介採取騙人手法。
在本市一家中介公司就職的小燕說,公司的“指標壓力”很大。每月基層店員基本工資爲500元,只有接手的房產交易成功,中介服務費的15%作爲個人獎金。很多店員爲完成交易,不斷騙人。其實交易不成功,中介只應該收數百元的中介信息費,但是實際情況是,通過店裏的自制合同,中介不論交易是否成功都能收上萬元的費用。她接待了一位買房者,店裏收取了中介費1萬元和2萬元房款押金,但是後來賣方表示房子不賣了,店裏扣着錢不還。買方多次上門理論只獲得了1萬元的退款,小燕很同情買方,積極幫助協調,但是沒想到店長卻指責她“辦事不力”,從她和另外兩位員工的工資中強扣了1萬元當退款。最後她不得不辭職。
房管部門爲市民支招
一些業內人士指出,在本市通過資金監管措施杜絕中介“吃差價”後,房產中介的主要收入就是來自服務費。爲獲得眼前收益,部分房產中介不承擔應有的責任反而高收費,把矛盾和風險轉移到買賣方身上。這種勢頭如果不被遏制住,可能發展爲整個行業的“潛規則”。
本市房產交易管理部門人士提示人們,在與中介機構簽訂中介服務合同時一定要細讀合同或協議的各項條款,要特別注意委託服務的具體事項及服務標準、要求、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合同的履行期限、各方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等內容。人們可以到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網站查到標準示範合同文本的內容做參考,防止中介機構簽訂不平等條款。如果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違反規定收取中介服務費用,人們可以投訴到價格行政主管部門,由其依法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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