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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孔是死者的墓穴,一孔是活人的住處,在金庸小說《神鵰俠侶》裏有一座神祕和令人嚮往的活死人墓,小龍女和楊過演繹了一段蕩氣迴腸的愛情故事。最近,在紹興新昌也有一個外地青年在山地墓穴裏演繹了一個現代版的活死人墓故事,只不過他不是令人敬佩的俠客,而是令人不寒而慄的劫匪。 前天下午,新昌警方在七星街道石柱灣村幹部羣衆的協助下,在村後山脊一孔墓穴中成功抓獲了年僅21歲的搶劫犯罪嫌疑人朱某。 神祕劫匪現身三官廟 11月5日下午4時許,天高氣爽,新昌縣七星街道石柱灣村後修葺一新的小徑,鳥語花香,金黃的桔子壓滿了枝頭,懷孕9個多月的阿秀爲了產下一個健康的寶寶,像往常一樣正拖着臃腫的身軀,在這條村民日常休閒的小路上健身。 下午4點20分左右,當她從山路上返回半山腰的三官廟時,“啊喲!救命啊——”突然她的頭部受重擊,鮮血直流。“再喊,我就用磚頭砸你!”身邊突然竄出的一名瘦高小青年正一手抓住她的衣服,一手高舉着磚頭。 “把錢拿出來,不然我就砸你!”驚魂未定的阿秀看到這個小青年手裏拿着磚頭對着她,想到自己肚子裏的小寶寶,無奈只好將口袋裏的60多元錢遞了上去。小青年拿到錢後,迅速下山。 這幾天負責管理山上三官廟的俞玉娟大媽有些懊惱,寺廟裏“菩薩”的衣服不知道被那一個好事者給剝去了。11月9日下午4點左右,就在俞大媽清理好廟裏的雜物後,剛準備下山,“唰——”身後竄出一個20來歲的小青年,嘴裏吃着桔子,一雙眼睛賊溜溜的在轉。俞大媽回想起前幾天阿秀的遭遇,感到情況不妙,擡腿要走。不料小青年一直尾隨着她,俞大媽步子快,小青年緊步追,最後攔住了俞大媽的去路。 “你不要跑,再跑的話就捅你!”小青年手裏一把小剪刀抵住了俞大媽的背,見大媽反抗,他就把剪刀壓在她脖子上,不屈的俞大媽不予理睬,猛地推開小青年拿刀的手,但俞大媽終究不是小青年的對手,一腳沒有站穩倒在地上。 “我只要錢,不想傷害你,快把身上的錢拿出來!”小青年一手抓着俞大媽的衣服,一手剪刀對着俞大媽的胸口,俞大媽本能地將手按住自己放錢的胸部,小青年用剪刀剪破俞大媽的衣服,伸手將俞大媽內衣口袋裏的東西掏出,手機、身份證和錢等物被小青年一件件扯出,小青年拿走了老人身上僅有的132.5元錢,留下其餘物品飛奔下山。 墓穴裏驚現“菩薩”衣服和活人 搶劫案件的發生使一向治安良好的小山村變得惶恐不安,原本休閒的好去處如今卻成了村民談虎色變的去處。新昌縣公安局七星派出所民警數次赴現場進行勘查和訪問。民警根據兩起搶劫案件分析,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應該屬同一人,此人對附近情況比較熟悉,極有可能就是居住在附近一帶的人。 一番大範圍的摸排調查後,警方沒有得到絲毫線索。而更令人稱奇的是,犯罪嫌疑人也停止了罪惡行動。但民警們沒有放鬆警惕。功夫不負有心人。 11月23日下午,俞玉娟大媽在去三官廟途中,突然發現在路旁的桔林裏,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她蹲下身仔細一瞧,一張猙獰的面孔映入眼簾,兩人均嚇了一大跳,俞大媽立即下山報告。但等到村幹部組織人員上山搜索時,歹徒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11月24日下午3點許,負責村治安的幹部施德康再次帶領村治安巡邏隊員在案發地附近展開搜查,茅草叢,樹林中,巖洞裏,凡是可以藏身的角角落落全都尋了個遍,沒找到任何蛛絲馬跡,剩下的只有很少有人涉足的墳叢中沒有進去看過了。 難道一個年輕人真的會鑽到墳洞裏去?尋找了將近半天的治安巡邏隊員難免有些氣餒。抱着試試看的心理,施德康在半山腰的一個老墳旁進行查看,不料還真的發現情況,墳叢前的雜草有些凌亂,明顯有人走動的痕跡,老墳有兩孔,一孔是很久以前安葬了人的,另一孔空着,孔口磚塊疊着,只有上方露着碗大的空隙,目光隨着滲透進去的幾許陽光,發現裏邊有幾件花花綠綠的衣服。 裏面真的會有人?施德康心中難免有些忐忑,拆人家的墳終究不是好事,但跟大家商量以後,他決定還是看一看。幾個人就將上面的幾塊磚頭拿下,立時,一件“菩薩”的衣服豁然映入眼簾,找來木棍挑起衣服,一個年輕人正呼呼酣睡。 巡邏隊員立即找來阿秀和俞大媽兩位受害人指認,這個蓬頭垢面滿身散發着臭味的年輕人,正是山路半道上行兇搶劫的那個歹徒。 “墓洞怪人”不堪回首的往事 在七星派出所裏,這個被人從墓穴里拉出來的小青年,始終耷拉着頭,不過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他交代得還是比較痛快。 初步審查得知,犯罪嫌疑人朱某今年21歲,麗水市青田縣鶴城鎮人。8歲時父母離棄,15歲時因與繼母關係緊張,初中只讀了10天就離家出走。先到貴州外婆家呆了幾天,但很快就被攆了出來,後來就一直四處飄泊流浪。 他先後到過、廣州、湖南、江蘇、浙江等地,整整6年時間,找不到吃的就餓一天,搶到幾個饅頭就飽一餐,風餐露宿,說到傷心處,小夥子淚水漣漣,令人唏噓。 2006年10月份,他流落到新昌,在一家機械廠找到了做軸承的活,由於是初學,工資只有六七百元,但他已感到非常滿足,晚上還學會了上網遊戲。今年5月他在上網時竟然還意外地聯繫到了親生父親,久違的親情使他激動不已。他父親告訴他在貴州做工程,希望他一起過去幫忙。可他平時沒有積蓄的習慣,跟老闆結算下來,除去各種費用,手上只有300元錢,遠遠不夠路費,一天他趁廠裏同伴不注意時,悄悄地將同伴的115元錢偷走。可碰巧的是,他到澄潭一個貴州朋友處玩耍時遇見了那位被偷同伴,結果被扭送進派出所,被拘留了10天。 這樣日子一長他又身無分文,與父親也失去了聯繫,他又開始了流浪生活。10月底,他流落到石柱灣村,在村後找到了一孔空着的墓穴,6年的流浪生活使他練就了超人的膽量,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住處,既暖和又可以避風雨,打掃一番就住了下來,到廟裏“借”了菩薩的衣服當被子,白天睡覺,晚上上山摘桔子,挖番薯,偷蘿蔔,日子過得似乎還有些愜意。 但時間一久,加上天氣轉冷,身上沒有錢的日子讓他感到非常難熬。爲此他將目標對準了上山鍛鍊的婦女,搶得錢後到附近村買份快餐“款待”自己一番,又買幾件衣褲“武裝”一下自己。但這一切很快被他罪惡的行動自我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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