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商場購物錢包被偷;在浴室洗完澡出來,發現手機不見了……記者從塘沽消協瞭解到,隨着年終的到來,有關消費安全問題的投訴明顯多了起來。消協提醒,消費者在公共場所應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務。
昨日,馮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一家酒店住宿時,發現自己的汽車在酒店的停車場被撬,車裏的5000元現金被竊。經過調解,經營者賠償消費者1000元現金。
塘沽區消協工作人員介紹,目前消費安全投訴涉及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商品、服務存在安全隱患。如銷售過期、變質食品,染髮未做皮試導致過敏等。二是消費環境不安全。如正常運行的電梯夾傷消費者、經營場所地面溼滑導致消費者摔傷、超市物品陳列不穩砸傷消費者等。從工商部門調解結果看,消費安全問題常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對賠償金額產生較大分歧,且安全事故責任認定難,調解難度較大。
根據《消法》規定,經營者應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發生的方法。如發現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嚴重缺陷,即使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仍然可能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應當立即向有關行政部門報告和告知消費者,並採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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