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夢傑在接受庭審(資料照片)
溫夢傑其人
1956年出生,河北省樂亭人,1984年北京金融學院畢業後分配到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工作,1989年赴澳大利亞留學,1992年獲得應用電子專業碩士學位回國,創辦司愛恩科技有限公司,1994年被農行北京分行聘為科技處工程師,1997年昇任處長,兼農行北京分行金信思創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兩個情人一起逼婚,爭相要挾,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科技處原處長溫夢傑左右為難。為保住家庭、官位,他買假離婚證穩住情人。豈料,兩年後,他用3200萬元贓款為妻子供養房產的事走漏風聲,兩個情人勃然大怒,聯手舉報了這個大貪官。北京商業賄賂第一案浮出水面!
2007年9月11日上午,溫夢傑被執行死刑!這也是北京市打擊商業賄賂犯罪以來首個伏法的官員!
貪財好色終遺把柄
1998年4月,中國農業銀行北京市分行與北京北大青鳥商用公司陸續簽訂了總價近3200萬元的合同。付款之前,農行北京分行主管系統電子化設備及軟件采購的科技處處長溫夢傑要求北大青鳥商用公司總經理徐祗祥返還300萬元回扣。
300萬元是這批合同全部利潤的70%。徐祗祥決定用美人計對付溫夢傑。
徐祗祥派出了公司職員董薇,不料董薇被溫夢傑拉攏過去,徐祗祥不得不按溫夢傑的要求,分5次將255萬元的轉賬支票送到其手上。
既得到美女,又套出了回扣,溫夢傑春風得意,乘興又『擺平』了北京德派克信息技術公司業務部女經理孫玉華。孫玉華時年41歲,離異後獨身多年。2000年下半年,農行北京分行跟德派克公司簽訂多項合同。利用職權和這些業務關系,溫夢傑不僅征服了孫玉華,而且索賄將近280萬元。
孫玉華走進溫夢傑的生活,董薇一清二楚卻沒乾涉。
買假離婚證穩住情人
2001年年底,董薇逼婚,溫夢傑哀求:『我不是正考慮離婚的事嘛?你總得給我半年時間吧?』得到這個說法,董薇纔離開。
2002年4月初,董薇找到溫夢傑,獲悉離婚之事毫無進展,隨即撥通孫玉華的電話,哭哭啼啼地說:『大姐,咱們都是受害人……』
孫玉華質問溫夢傑:『這個妹妹沒冤枉你吧?第三個受害的女人——你的妻子莫桂芳還蒙在鼓裡呀!咱們是不是再聯系一下?』
莫桂芳跟溫夢傑是大學同學,兩人結婚已有16年。感情不錯,兒子也十幾歲了。
狼狽的溫夢傑連連哀求,董薇憤憤離開。
一天天過去了,董薇遲遲不見溫夢傑離婚,就要挾溫夢傑:『你向北大青鳥商用公司索賄255萬元的每一個細節,我都了如指掌……可別把我逼急了。』
2002年5月初,萬般無奈的溫夢傑花100元在黑市買了一個他跟妻子莫桂芳離婚的假證件穩住了董薇、孫玉華。
探知真相情人聯手
2003年2月,溫夢傑悄悄實施了一個重要計劃:他以妻子莫桂芳的名義與紅石房地產公司簽訂合同,在建外SOHO購買了三套價值3400萬元的商品房。此後,溫夢傑貪污、索賄的贓款,大部分轉移來交付這筆房款了。
2004年春節期間,董薇在翻弄溫夢傑的手提包時發現了北京紅石房地產公司的一張120萬元的收據。收據顯示,這筆款是用來償還建外SOHO三套商品房的房款。
董薇偷偷來到建外SO-HO,發現房產的主人居然是莫桂芳。董薇馬上聯系了孫玉華。
6月28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反貪局接到上級部門轉來的一封匿名舉報信。舉報信內容顯示,溫夢傑用巨資為『前妻』莫桂芳購買建外SOHO三套商品房,其支出明顯超過了合法收入。
7月9日,溫夢傑在家中落網。
經查實,溫夢傑共索取賄賂款1073萬元、貪污公款432萬元。溫夢傑受賄、貪污數額竟佔了農行北京分行與這些公司所簽訂合同總額的八分之一。
2007年9月11日上午,作為『北京商業賄賂第一案』主犯,溫夢傑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