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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閩旭 |
12月5日8時30分,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涉嫌受賄一案,在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1年至2006年5月,被告人何閩旭在擔任浙江省勞動廳副廳長、浙江省麗水地委組織部長、副書記、書記、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借幹部職務晉升和土地出讓、城建拆遷、規劃審批、工程承攬之機,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41萬餘元。
何閩旭1955年出生,山東省沂水縣人,大學文化。1998年12月任安徽省池州地(市)委書記,2005年6月任安徽省副省長。2006年8月25日,被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免去安徽省副省長職務。因涉嫌受賄犯罪,2006年9月28日被依法逮捕。
此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於2006年9月21日立案偵查,2007年4月26日移送審查起訴。5月9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將案件交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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