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城血證
30萬人遇難只是下限數字
僅從死難者的數字看,1937年12月13日發生在南京的暴行超過了歷史上許多最殘暴的屠殺:羅馬人在迦太基屠殺了15萬人;天主教軍隊在西班牙宗教法庭大開殺戒,數萬人在火刑柱上被燒死;還有帖木兒,他於1398年在德裡處死了10萬名囚犯,並在1400年和1401年在敘利亞修建了兩個頭骨塔……但相比之下,當年的日本人則大大超過之。一位歷史學家曾估算,如果把殞命於南京大屠殺死難者的手連接起來,長度可以從南京一直綿延到杭州,他們流出的血可達1200噸,他們的屍體可以裝滿2500節火車車廂,把他們的屍體一個一個堆砌在一起,可以和74層大樓相比高。
遇難者300000,面對這一數字,所有的中華兒女都會為之心痛,為之氣憤,為之警醒!30萬的數字如何得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介紹了這樣三種確切可靠的算法:
算法一:1946年1月19日設定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認定:在日軍佔領南京後的最初6個星期內,南京及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這個數字還沒有將日軍所燒棄的屍體、或投入長江、或以其它方式處理的人們計算在內。而日本戰犯太田壽男的供詞中清楚記述:日軍在進行凶殘的大屠殺的同時,為了掩蓋其罪行,采用縱火焚屍、拋屍長江等辦法,迫不及待地對橫陳城郊的遇難者屍體毀屍滅跡,被處理的屍體總數達15萬多具……將這兩個數字相加,所得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5萬;
算法二: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餘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屍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餘具。根據該判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4萬;
算法三:根據埋屍記錄:慈善團體埋屍18.5萬,日軍埋屍、毀屍15萬,偽政府和個人埋屍4萬。將這三方面的數字相加,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於37萬。
可以看出無論哪一種算法均表明,30萬只不過是下限數,實際上日軍在南京屠城的數字遠遠超過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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