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黨委書記醉酒駕車,將一騎摩托車的村民當場撞死。這是12月7日發生在廬江縣樂橋鎮的一起惡性交通事故。 據現場目擊者張正義(化名)講述:當日下午2點多鐘,他和幾位村裏的鄉親正在事發路段的綠化帶上幹活,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由東向西疾馳過來,突然,越野車方向偏左駛到道路左側,“嘭”地一聲撞翻一輛正在行駛的摩托車,摩托車上的男子飛出老高,摔在5米開外的路邊。越野車衝上綠化帶,四輪朝天翻在綠化帶邊,駕駛人被卡在車內。路邊幹活的村民上前用石塊砸碎車窗玻璃,從車內拉出一名滿臉通紅,一嘴酒氣的中年男子。 被救男子自稱是樂橋鎮黨委書記,口齒不清地大叫是摩托車撞上他的車。村民們見他歪曲事實,一下子被激怒了,對他揮動了拳腳。廬江縣公安局接到報案後,交警火速趕到現場,連忙將肇事人何某某拉進警車,同時向縣公安局緊急報告。 接到報告後,該縣公安局一名副局長迅速帶領20多位民警趕赴現場,立即拉起警戒線,設置警戒區域。 死者親屬一口咬定肇事人是酒後駕車,提出現場爲肇事人抽血送檢。經過慎重考慮,公安民警請來醫護人員,在受害人親屬和現場上百名羣衆的監督下,抽取肇事人的血液當場送往醫療機構檢驗。後經檢驗,肇事人何某某的每百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接近200毫克,屬於醉酒狀態。 鑑於肇事人何某某是市、縣、鎮三級人大代表,經過現場緊急請示市、縣人大常委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軍宣佈,立即對肇事人採取強制措施。 8日上午7點半,廬江縣委縣政府專門開會研究,決定停止何某某樂橋鎮黨委書記職務,並再次明確要求縣公安局對事故依法處理。當日,廬江縣公安機關依法對何某某進行刑事拘留。(一鳴) (來源:江淮晨報)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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