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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委原副書記(副廳級)蔣顯福受賄有一個『原則』:在大宗賄賂面前『緊守堤防』,但『在小錢面前收一點不要緊』,因為那些『小錢』可以視做『禮金』、『人情往來』。在1997年8月至2006年12月近10年時間裡,蔣顯福利用職務便利,每次少到幾百、幾千元,多則幾萬元,先後收受17人的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32萬餘元。日前,蔣顯福涉嫌受賄案在湖北省漢江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幫助企業『拉廣告』
與一些貪官不同的是,蔣顯福並不總是『見錢眼開』。按照他的供述,他在很多上億元的大項目中都經受住了金錢的誘惑,反而在小錢面前,『把賄賂誤當成禮金』,從而走上歧途。
十堰市某電腦噴繪有限公司股東佟廣為承接鄖縣兩家企業在十堰市區的戶外廣告發布代理業務,於1999年上半年找到時任鄖縣縣委書記的蔣顯福幫忙。有了蔣顯福的招呼,佟廣順利地承接了這兩家企業的廣告業務。為了感謝蔣顯福,同年8月,佟廣和該公司經理齊利將5萬元人民幣送到蔣顯福家。同年下半年,在蔣顯福的幫助下,佟廣又順利地承接了鄖縣漢江橋頭公園廣告牌制作業務。為了感謝蔣顯福的再次幫忙,2000年1月,佟廣和齊利又將5萬元人民幣送到蔣顯福家。
2003年上半年,佟廣所在的公司承接了竹溪縣龍王埡茶廠在十堰市區的戶外廣告發布代理業務。為了使廣告設計方案能夠順利通過竹溪縣委審核,佟廣將廣告設計方案送到時任十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蔣顯福那裡征求意見,蔣顯福親筆題寫了『歐盟認證,國際精品,茶道人生,福壽康寧』16個字的廣告詞。在將廣告設計方案送給竹溪縣委主要負責人審核時,佟廣介紹說這個廣告設計方案上的16個字是蔣顯福題寫的,從而使該廣告設計方案順利通過。同年10月,佟廣和齊利以廣告詞稿酬的名義將1萬元送給蔣顯福。
據檢察機關指控,1999年到2003年,佟廣和齊利先後3次送給蔣顯福11萬元人民幣,並在承接多處戶外廣告發布代理業務、廣告牌制作業務等事項上得到蔣顯福的幫助。
協助老板『談項目』
2004年,蔣顯福已經擔任十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近4年時間。和原來縣委書記的職位相比,這個職位的平臺更廣,尤其是對十堰市下轄的各縣市區來說,他說話的『分量』也更重了。這使得他成為老板們追逐的對象,該市某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董事長金成就抓住了這個『機遇』,自己的生意也因此上了一個大臺階。
這年年初,金成想投資開發鄖西縣玉皇灘水電站項目,請蔣顯福出面給該縣領導『打招呼』,蔣顯福向鄖西縣黨政『一把手』介紹了金成的情況,讓他們給予支持和照顧,使金成的公司順利地取得了該項目的開發經營權。同年10月,金成送給蔣顯福價值6900元人民幣的西藏自治區成立40周年紀念金幣一枚。2005年春節,金成又送給蔣顯福2萬元人民幣。
金成『會辦事』,蔣顯福幫起忙來也夠爽快:2005年底,為了投資開發竹溪縣周家垸水電站項目,金成請已經擔任十堰市委副書記的蔣顯福出面給竹溪縣領導打招呼,蔣顯福自然樂意,他分別向竹溪縣委書記和縣長推薦了金成,使金成的公司順利地取得了該項目的開發經營權。
與地產開發商『交朋友』
2003年下半年,十堰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德經人介紹認識了蔣顯福。為了日後能得到蔣顯福的關照,林德開始『提前投資』,2004年春節前他以拜年的名義送給蔣的兒子3000元壓歲錢。2005年春節,林德再次給蔣顯福送了5000元人民幣。
果然,他的『提前投資』迅速有了『收益』。2006年7月,在十堰市開發房地產項目時,林德的公司因違規超資質建設,十堰市房管局對其下達了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處罰告知書。林德請蔣顯福出面做工作,蔣顯福給十堰市房管局局長打招呼要求對林德的公司不罰或者少罰,最後,該公司僅被罰款1萬元。
像林德這樣『提前投資』獲利的還有張華。張華是十堰市某建築有限公司經理。2003年10月,為了日後得到蔣顯福的關照,張華送給蔣顯福2萬元人民幣。2004年初,張華的哥哥張鳴擔任公司董事長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欲與十堰市煙草局聯合對該局位於十堰市東岳路的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為了盡快促成此事,張華找到蔣顯福。後兄弟二人請蔣顯福和十堰市煙草局局長李行一起吃飯,酒酣耳熱之際,蔣顯福對李行說聯合開發對雙方都有好處,要求其給予支持,李行自然不敢怠慢,後張鳴的公司如願以償。
2003年10月,地產商張海通過招商引資到十堰市投資成立了某置業房地產有限公司,不久認識了蔣顯福。第二年夏天,該公司開發的香格裡拉地產一期樓盤開盤,作為十堰市委宣傳部部長,蔣顯福在幫助協調宣傳的同時,還推薦文藝人纔參與組織張海公司的促銷慶典活動。隨著認識的深入,蔣顯福的關照也日益頻繁:2006年春,張海開發了建築家裝材料一條街,蔣顯福作為特邀嘉賓參加了這個活動,成為出席該活動的十堰市最高職務的領導。蔣顯福如此『出力』,張海自然懂得投桃報李。2006年春節過後,張海請蔣顯福吃飯,蔣顯福中途因故退席,張海一個人送他下電梯,當電梯間裡只有他們兩個人的時候,張海把兩個信封塞到蔣顯福的公文包裡。蔣顯福在推辭過程中感覺到信封裡裝的是錢,而且有一定厚度,便說:『我也沒有為你們做什麼事情,這麼重的禮,我受不起。』張海說:『我們在這裡發展、做事,全靠你們地方領導支持,這是給你拜個年,表達一下我們的謝意。』蔣顯福遂將錢收下。
借職務變動『收好處』
檢察機關指控的蔣顯福受賄的17筆犯罪事實中,在乾部提拔、幫助下屬職務變動中收受好處就佔了10筆,受賄金額近10萬元人民幣。
1999年上半年,鄖縣對鄉鎮領導班子進行換屆調整,時任某鎮鎮長的張大華為了得到時任縣委書記蔣顯福的關照,送給他3000元人民幣。同年6月,張大華被任命為某鎮黨委書記。在這次換屆中,另一鄉鎮黨委書記林泉送給蔣顯福1萬元人民幣。同年4月,林泉找到蔣顯福,提出想調回縣城任水利局局長。同年7月,林泉即被任命為鄖縣水利局局長。
1999年8月,鄖縣縣委宣傳部某科科長包某給時任縣委書記的蔣顯福寫了一封信,希望蔣顯福能在縣直領導班子換屆調整時對其予以關照,並在信封裡裝了500美元。1999年下半年,鄖縣對縣直領導班子進行換屆調整,同年10月,包某被任命為縣委宣傳部副部長。2002年初,鄖縣舉行局級乾部競爭上崗,為了競爭縣廣電局局長,包某請當時已擔任十堰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蔣顯福出面做工作。為了感謝蔣顯福,同年4月,包某以蔣顯福搬家為由又送給他3000元人民幣。
2005年10月,十堰市委對縣市領導班子進行調整,時任某縣縣長助理的林某想起了『老領導』??蔣顯福,蔣顯福欣然同意,林某向他送上人民幣1萬元。在十堰市委常委會討論組織部門擬定的縣市領導乾部任免議案時,對提拔任用林某為該縣政協副主席蔣顯福表示同意。同月,林某被任命為某縣政協副主席。為感謝蔣顯福,2006年春節,林某以拜年的名義又送給蔣顯福3000元。
『少吃多餐』式腐敗當警惕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蔣顯福在受賄過程中『大錢不敢收、小錢不斷收』,除了最高的一次5萬元外,其單次受賄金額一般在8000元以下,體現了『少吃多餐』的特點。
從表面上看,蔣顯福的『少吃多餐』使他在貪官中略顯『另類』,似乎他並不總是『見錢眼開』。但辦案檢察官指出,這正是當前值得注意的受賄犯罪的新特點:在反腐敗力度不斷加大的情況下,收受大額賄賂的風險大,罪行暴露的機會也大,於是部分貪官從規避風險的角度出發,拒收『大錢』改收『小錢』,變集中大收為分散小收。這樣一方面可以降低『暴露的風險』,另一方面,即使東窗事發,也可以假借收受的不是賄賂而是禮金,不是權錢交易而是人情往來的名義逃避法律。但『聰明反被聰明誤』,他們最終仍然逃脫不了法律的懲罰。而『少吃多餐』的貪官們自以為『精明』,正說明他們放松了主觀世界的改造,經不起金錢的誘惑,貪欲戰勝了理智,最終滑入了腐敗的深淵。
蔣顯福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辯稱:自己在很多上億元的大項目中都經受住了考驗,但在小錢面前存在收一點不要緊的錯誤思想,『我當初認為都是些禮金,屬於人情往來』。殊不知,如果沒有官位在身,哪有那麼多的『人情往來』?辦案檢察官認為,『收一點小錢不要緊』的思想,揭示了蔣顯福走上腐敗道路的另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不學法,不懂法。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該案公訴人指出,防止『少吃多餐』式的腐敗,關鍵在於領導乾部要樹立『千裡之堤,潰於蟻穴』的防腐觀,在思想上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在行動上嚴於律己,自我約束。同時,要學法懂法,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言行,尤其是管住『八小時以外』的行為,防止被披著禮金和人情往來等外衣的『糖彈』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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