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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吉林12月21日電(蒼雁程宇)12月21日,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向媒體披露,近日該院對轟動一時的吉林市北山風景區農用三輪車肇事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喬志剛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喬志剛犯交通肇事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半。 今年6月13日13時20分許,被告人喬志剛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農用三輪運輸車,沿吉林市北山風景區內道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攬轡橋下時,因制動系統失靈,車輛失控滑坡,撞倒33名遊園羣衆。被撞人員中有4人當日死亡,另有兩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7人受傷。 肇事後,喬志剛隨即逃離現場。當日15時許,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將喬志剛起訴到船營區人民法院。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喬志剛無證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6人死亡,2人重傷、12人輕傷、12人輕微傷,另有一人傷情不構成傷害,情節特別惡劣,其行爲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喬志剛犯罪後逃離現場,但又能於當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從輕處罰。 法院因此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喬志剛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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