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權力運行到哪裏,監督就要延伸到哪裏。加強自身建設,政府始終致力於完善行政監督。
“以公開爲原則,不公開爲例外”——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的條例,首次從法律上對政府信息公開做出了明確規定,使廣大羣衆對行政機關的職責權限、辦事程序、辦事結果、監督方式等信息能夠一目瞭然,以便更加有效地對政府行爲進行監督。
“透明政府”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
2006年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開通,一年時間發佈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文件500多件、國務院公報250多期。每逢重大政策出臺,政府相關部門的負責人常常在第一時間做客政府網,釋疑解惑。新聞發言人制度全面推行,就社會熱點問題進行迴應、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目前,74箇中央國家機關部門和單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均建立起新聞發言人制度。
對權力的監督要“不留死角”。各級政府更加註重法律監督與民主監督相結合、外部監督與內部監督相結合、新聞輿論監督與羣衆監督相結合,自覺接受來自方方面面的監督,主動約束執政行爲。
一年一度公佈的“審計報告”反映出政府加強行政監督的決心。每次審計發現的問題,不論涉及哪些政府部門,都要向社會公佈。每次審計報告,國務院都認真聽取彙報,部署整改。2006年7月6日第142次常務會議明確指出,政府各部門要“從審計發現的管理漏洞和薄弱環節入手,給人民羣衆一個認真、負責、滿意的答覆。”2007年7月4日,在第183次常務會議上,國務院領導更針對當年的審計報告強調,“整改工作必須着眼制度建設,完善體制和機制,從源頭上杜絕預算執行中的違規違紀問題。”這次會議紀要中還有一句分量極重的話:“部門主要負責人既要對本部門出現的問題負責,也要對下屬單位出現的問題負責。”
這些年,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越來越重視履行法定程序,接受來自人大的監督。國務院每年都要向全國人大彙報工作,接受人大的質詢,依法備案行政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執行情況怎樣、預算執行情況如何、審計審出了哪些問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等宏觀經濟管理部門以及審計署、監察部等部門,都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監督。2007年1月1日,“二十年磨一劍”的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實施,把對行政權力的監督納入法制化軌道。
“政府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屬於人民,一切爲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歸功於人民。”記者採訪結束時,剛剛召開的第201次常務會議,又專門研究部署了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對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決策、行使權力等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建立重要行政決策聽證制度、合法性論證制度和決策責任追究制度。我們相信,在黨中央的領導下,隨着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深入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必將不斷取得新成效,我們的政府一定會和人民貼得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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